一、合同编号
HT-2026-04845196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茶山大队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6-1918423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茶山大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茶山大队
地址:广东省_东莞市_****路****号茶山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139****2829
供应商(乙方):东莞市永浩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路****号
联系方式:189****49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其他印刷服务 | 1,000(份) | 3.90 | 3,900.00 |
| 2 | 其他印刷服务 | 10,000(份) | 0.15 | 1,500.00 |
| 3 | 其他印刷服务 | 16,000(份) | 0.10 | 1,600.00 |
| 4 | 其他印刷服务 | 26,000(份) | 0.10 | 2,600.00 |
合同金额: 9,600.00元,大写金额(¥):玖仟陆佰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9月1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志辉、叶慧华、刘俊杰
九、验收意见
3.1乙方应保证用户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按甲方的交货期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后按合同要求统一由甲方验收。 3.2乙方的印刷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包调换或 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除合同价外的费用。 3.4验收要求: 3.3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其以后的定点印刷服务资格 (1)由乙方进行印刷品的供货,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 (2)在甲方现场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技术资料:乙方应提供货物的货物相关技术资料。 3.5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茶山大队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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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245/XURUpKABni4p5U9XKZC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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