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编号:KLNYYXGS2610-0002
计划类别:临时
计划时间:2026-11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分类:三类
项目名称:蚌埠皖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027年后勤和输气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单位:昆仑能源有限公司蚌埠皖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项目概况:蚌埠昆仑公司现有场站三座,****中心一座,****道****.6km,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将公司车辆驾驶业务、办公区域卫生清洁业务、员工餐烹饪业务和输气管道巡护业务进行外包。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拟通过招标选取业务外包单位,为公司提供优质业务外包服务。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一单一招
标包数量:1
项目类别分类:
|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
| 1 | S10 | 其他服务 | S1014 | 其他服务 | S1014002 | 外包服务 |
招标范围:公司车辆驾驶、办公区域卫生清洁、员工餐烹饪和输气管道巡护业务。(一)车辆驾驶业务:负责公司2台商务车和4台皮卡车驾驶,办理车辆年检、维护保养和送修等业务。(二)办公区域卫生清洁业务: 负责公司600平方米机关办公区域和140****楼卫生清洁。(三)员工餐烹饪业务:公司现有食堂4个,分别在蚌埠市、怀远县、淮上区沫河口镇和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其中蚌埠市机关食堂就餐人数约15人,****中心食堂就餐人数约45人,沫河口镇食堂就餐人数约13人,天河科技园食堂就餐人数约11人,负责为公司员工提供健康、安全、优质的工作餐服务。(四)输气管道巡护业务负责公司74km输气管道巡护、线路管理和管道施工临时监护业务。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5 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本项目招标范围(一项或者多项均可)相关的业务外包服务业绩,业绩应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如有);(2)服务合同主要页;(3)发票、Excel版发票清单和***平台的发票验真截图;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开票时间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60天。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或未按照指定格式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业绩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查询截图。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网(****.gov.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网“单位全称+曾用名(如有)”/“姓名+身份证号”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④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评标委***网查询结果为准)。 ⑤投标人投标标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招标人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关联关系查询为准)。 5、其他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②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我方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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