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事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竞价内容: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注销取水许可证申请。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予以公布。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概况: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号码: 0576-****1792 有效期限: 2026-05-21 02:45:46 - 2026-07-20 02: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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