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12、13、14、15、16、18、19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12、13、14、15、16、18、19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2.项目地址: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12、13、14、15、16、18、19组
3.流转面积:820.35亩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800元/亩·年(2029年使用期限不足一年,租金按实际使用月份计算,最后一月使用期限不足一月,租金按整月计收。)
6.流转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
7.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和农业用途,严禁“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受让方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以及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应当事先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及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备案,村级组织应及时将备案情况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承包地管理部门。
(3)合同期内,受让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委托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流转合同,并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流转费用;
(4)受让方有权收割并处理合同到期时地面上已成熟或可收获的农作物,对于尚未成熟或无法即时收获的农作物,受让方应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处置方式。
(5)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上的附属设施,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由受让方恢复原状或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拆除,确保土地恢复到适宜再次流转或耕种的状态。如有损害土地或影响后续使用的行为,受让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诚信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均可申请单独参加受让。
2.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3.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本项目集体经济内部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www.****.com
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均可报名
报名地点:****中心
报名资料:
1.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受让方申请书
3.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优先权证明材料,集体经济内部成员提供集体经济内部成员证明,原租赁方提供原租赁合同。
4.其他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等证明材料。
五、保证金事项
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9800元
(2)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审核后,***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受让方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委托方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委托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受让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委托方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委托方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转让方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①***网络竞价;
②加价幅度10元/亩·年,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3.组织交易时间: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
七、交易服务费
1.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免收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2.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2022﹞3号文件免收政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以挂牌条件成交,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受让方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300元;
(2)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受让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最低收费不少于500元。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网。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价款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4.标的交付
(1)标的交付方式:现状交付
(2)交付条件:委托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九、其它披露事项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138****9550。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138****9550
联系地址: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18组
组 织 方:****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6****6688
联系地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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