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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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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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农(种子)罚〔2026〕1号 |
宿松县中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假种子案 |
宿松县中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340826MA8NYFK308 |
杨* |
2026年4月8日,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皖农办种函)〔 2026 〕9号),安庆市种子质量检验站在宿松县中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抽取了标称安徽袁粮水稻产业有限公司的“Y两优919”种子,扦样单编号为(庆)字(2026)第004号。2026年7月10日,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出具该批次种子品种真实性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我局于7月16日正式收悉上述检测文书。该样品经安徽省农业科学****中心采用SSR方法GB/T 39917-2021检测,并与全国农作物品种DNA指纹库进行同名品种比对,检测位点数为 48,差异位点数为22,判定标注的品种名称不真实。 |
处罚种类: 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经营,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 没收违法所得11920; 2. 并处罚款人民币950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二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
方式:***平台缴款通知单缴款识别码,选择银行(中行、工行、农行、建行、邮政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期限: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9日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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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2281/vxjVGaEBLRKCxEZfDj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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