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全体业主:
我委已发布《****小区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业委公〔2026〕40号)及附件,现对公告及附件中的相关条款予以更正。
一、业委公〔2026〕40号条款五-3-(4)报名材料与附件七-5报名材料清单文字表述不一致,以附件表述要求为准,更正如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川省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凭证;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名单与能力证明;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成都市域内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信用查询报告;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及风险承担确认函(含履约承诺、信用良好及履行合同能力承诺);近5****小区物业服务招标代理业绩证明;利害关系申报表。
二、业委公〔2026〕40号附件条款二物业服务计费方式有误,更正如下:财务透明(最终以本次业主大会生效决议确定的物业合同为准)。
三、各代理机构均按上述内容准备相关资料,有疑问咨询业委会徐秘书,联系电话:173****7870。电子邮箱:11****@****.com。
特此公告。
附件_****小区物业代理公告.docx
****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10月11日
主送:桂溪街道办事处、天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抄送:新会展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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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22439/Dxo9LaEBLRKCxEZfDK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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