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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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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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冷链物流园配套码头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舟环普建审〔2026〕19号 |
2026年9月22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9日(7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8728
传真:0580-***0628
舟环普建审〔2026〕19号舟山市普陀区冷链物流园配套码头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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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2135/RZ2ZxqABMqitpwL5Rql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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