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布、富文分社营业场所装修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9886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大布、富文分社营业场所装修改造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886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严格遵照装修工程现行规范及《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执行。项目最终验收需通过公安机关验收合格(以颁发《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为准)、消防验收合格、住建的竣工验收合格,同时满足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若验收未达标,中标人须限期整改至合格,整改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②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城***网的“****城***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至2026年 10月 16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路****号二层无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人民币 300 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5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路****号二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应持(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每一张获取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投标材料密封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网址https://****.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路****号 邮政编码:353200
电话:153****1029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邮政编码:353000
电话:0599-***9366、132****3506
联系人:谢女士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20984/i6dvL6EBMqitpwL5KcA0.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