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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决定时间 |
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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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浙江鑫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户外地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嘉环盐建〔2026〕116号 |
2026年9月14日 |
嘉环盐建〔2026〕116号 鑫科.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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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嘉兴鸿森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智能家具搬迁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嘉环盐建〔2026〕117号 |
2026年9月17日 |
嘉环盐建〔2026〕117号 木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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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60吨废清洗液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嘉环盐建〔2026〕118号 |
2026年9月14日 |
嘉环盐建〔2026〕118号 大由食品.pdf |
公告期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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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2080/uJ4yzKABMqitpwL5Nr-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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