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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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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州锦妍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成品鞋建设项目 |
温环鹿建〔2026〕37号 |
20260915 |
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7温州锦妍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成品鞋建设项目202609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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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2043/jJj-o6ABMqitpwL5VkS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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