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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粉煤灰原灰销售YDNYXS-2026-003公告

6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询价浙江 - 台州市 - 玉环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粉煤灰销售项目
省份/直辖市 浙江 所属地区 台州市 - 玉环市
采购单位 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欧阳劲挺 138****0430 韩延晨 166****6491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粉煤灰销售竞价文件

项目编号:YDNYXS-2026-003

竞价文件

2026年09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价人须知

第二章 竞价公告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第五章 竞价文件响应格式

第一章 竞价人须知

一、***平台报价。

二、网址:https://www.****.cn***平台进行,不举行现场竞价。

三、本项目竞价前组织意向竞价人进行实地踏勘,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网***平台***平台上注册并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参与具体项目的竞价。

须知前附表--基本要求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销售范围(含主要技术要求)

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 年10月粉煤灰原灰销售(包括开展粉煤灰综合利用评价),交货地点为: 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灰库内 ,详见技术部分和合同范本

2

交货期

2026年9月26日-2026 年 10月25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支票方式

4

付款比例

先款后货,按自然月结算。竞价人应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销售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 10%)和预付款(合同总价 10%),每月以实际磅单重量进行结算,双方确认当月重量、金额无误,结算货款,由供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详见合同条款。

5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6

报名截止时间

***平台***网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7

竞价开始时间

***平台***网本项目的竞价开始时间为准。

8

竞价规则

起拍量为3000吨,增量阶梯为1000吨;采用正向竞价方式,底价为5元/吨,加价幅度1元/吨。

9

竞价时限

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延时竞拍方式,竞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价,如果在结束前2分钟内有人出价,则自动延时2分钟最多延长3次。报价“价高优先,价格相同量优先,量相同时间优先”的原则。

10

报价有效期

***平台竞价开始时间起90天

11

销售服务费

免费

12

其他要求

竞价人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与销售人签订合同

第二章 竞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粉煤灰销售项目

二、竞拍简介

(一)竞价时间:2026年09月 日

(二)底价:5元/吨(投标价不得低于起拍底价)

(三)数量:25000吨(具体以实际拉运量为准)。

(四)竞价保证金:无

(五)合同期限:三个月(2026年9月26日-2026 年 10月25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六)提货方式:买方自提/由买方自行组织汽运(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起应至少具有一项粉煤灰销售经营业绩(并同时提供相应投标品种的合同及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二)报价人若为终端处置企业,须提供环评验收报告,且环评验收报告内容中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数量不低于报价数量;投标人若为中间商,须提供与终端处置企业的处置协议或买卖合同,须提供终端处置企业的环评验收报告,且环评验收报告内容中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数量不低于报价数量。

(三)如为跨省转移要按照环保管控要求提供合格的跨省转移批准资料并办理报备。

四、评审与成交规则

投标人在进行报价时,销售数量不低于3000吨,若增加销售数量则需按照1000吨递增,同时申报销售价格,评审时对满足资格要求、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报价人按照报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人,直至投标人对应申报销售数量累加值≥25000吨,若累加值>25000吨,则最后一名成交人合同销售数量为自己所报处置量-(销售数量累加值-25000)吨。价格相同时销售量多者优先,***平台提交报价时间早者优先。

五、参与竞价的方法

(一)注册:参与竞价人必须在“中煤商务”***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平台首页https://www.****.cn),并提交企业完整的资质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竞价参与方应在竞价开始前,进入“中煤商务”***平台(或手机APP)首页,查看“公开销售”中竞卖信息,点击本次竞卖信息,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没有账号用户请进行注册。

(三)竞价保证金(如有):无

参与竞价人需在报名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 元竞价保证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参与项目信息,若因未按时办理而影响正常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负。

竞价方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能冲抵粉煤灰款,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存放期间均无利息。竞价保证金必须从竞价人的对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及其他方式。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 91331021MACMP3ED92

账号: 33050166723509998888

开户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营业部

(四)在线竞价方式:凭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选择竞卖—竞卖中—参与竞价。

(五)竞价结果查询: 注册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我的”—竞卖订单—查看竞价结果。

(六)参与竞价人员必须对标的物质量等有关合同履行事宜了解清楚,一旦成交,必须按规定签订合同,不得以标的物质量、价格及市场变化等原因拒签合同。

(七)***平台竞价程序取得成交资格的交易商违约的,将不予退还已经提交的竞价保证金,竞价标的物将由我公司另行处理。请理性出价。

六、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商务联系人:欧阳劲挺 电话:138****0430

技术联系人:张毅 电话:185****1237

七、采购监督渠道

监督电话:180****2687 电子邮箱:li****@****.com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粉煤灰原灰竞价销售合同

甲方: 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玉环市

2026年9月

2026年10月粉煤灰原灰竞价销售合同

甲方: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生产2026年10月粉煤灰原灰销售事宜达成一致并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2026年10月粉煤灰原灰。

2、合同标的数量:本项目2026年10月粉煤灰原灰数量25000吨,以上预估量仅作参考,实际供货量以甲方机组实际产出量为准。本合同项下粉煤灰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乙方到厂装车提货,即视为对货物数量、质量无异议。

二、合同价款与结算

1、合同价款按月依据浮动单价和实际数量据实结算。浮动价格采用月度履约贡献量折扣制:

1.1每月履约贡献量=当月粉煤灰原灰完成总量

1.2每月折扣为:

1)履约贡献量8000吨以下时,享受价格折扣为Q=1-30%*履约贡献量/8000;

2)履约贡献量8000-12000吨时,享受价格折扣为Q=70%-20%*(履约贡献量-8000)/4000;

3)履约贡献量12000-16000吨时,享受价格折扣为Q=50%-10%*(履约贡献量-12000)/4000。

4)履约贡献量16000吨以上时,享受价格折扣为Q=40%。

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预估价的10%,以甲方通知为准),并在每月25日前支付下一月的提货款(即预付款,合同总价10%)。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交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不接受汇票等。

3、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双方进行销售对账,乙方须同步提交合格去向证明、电子转移联单等资料;乙方逾期对账、资料缺失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顺延开票及款项结算,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按调整后税率执行,同时合同单价按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计量、交付与运输

1、货物数量的计量以甲方地磅计量数据为准。如乙方有异议的,须在对账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由双方协商并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量。费用由差异较大方承担。第三方检测结果经双方确认前,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计量结果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扣减。

2、交付地点:甲方粉煤灰储灰库。粉煤灰在装运到乙方或其委托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后即完成交付,乙方或其委托承运人为收货签字人,一旦签字即视为对货物、质量无异议;交付后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委派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自备车辆提货。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自行解决运输事宜,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粉煤灰的所有权,在交付点装运后即转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应承担该部分粉煤灰的损失或灭失的风险。

4、粉煤灰交付后的运输、卸料、堆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环保等责任和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解决。

5、乙方运输车辆须按照甲方技术协议要求执行。

四、合同期限

暂定为2026年9月26日至2026年10月25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若甲方机组停机、检修、无粉煤灰产出,合同期限不作顺延,双方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是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按本合同条款要求购买粉煤灰的款项。在合同期内,乙方明确表示或以其他形式表明不再履行本合同,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全额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3、当乙方因故不能按时支付预付货款时,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可将履约保证金全额转为预付货款。

4、履约保证金因各种原因被甲方扣减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补足至本合同约定的数额,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暂停供货并追究违约责任。

5、本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发生应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在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向甲方递交剩余货款及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收款收据,由甲方有关人员办理支付审批手续后方可退还。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预付款金额发货。乙方交纳甲方预付款不足时,甲方有权停供。

2、甲方根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统筹安排乙方每月的供应量。

3、甲方为掌握市场粉煤灰流向,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粉煤灰运输、销售情况。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报备销售去向。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货时,必须服从甲方调度人员的安排。乙方自有或委托的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有或委托的运输工具进入甲方场地时,应遵守甲方对外来运输工具的管理及内部交通管理规定。乙方如因违反规定而发生责任事故除按责论处外,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须妥善做好本合同项下约定范围内的环保措施,防止因环保措施不到位引发环保纠纷,由乙方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粉煤灰交付后在运输、储存、使用、生产、再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环保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共同履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则构成根本违约,应按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2、为确保甲方实现粉煤灰安全、环保、畅通管理要求,确保电厂机组安全生产,甲方结合粉煤灰的生产量确定粉煤灰调度计划,乙方必须按该调度计划运完相应的粉煤灰,否则,甲方将按照下列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1粉煤灰分配量原则上按月控制进度。乙方须应完成周期内中标量的80%。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进度,甲方有权联系其他经销商提货,因此产生的差价损失及额外费用在未完成进度经销商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增补。如甲方认定乙方不服从调配、在应急状态下不积极参与等情况,停止其参与竞价1次。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计划未完成的,乙方应来函说明情况,经甲方认定后,可不予处理。

2.2乙方如出现竞价时恶意竞争、严重不服从调配、在应急状态下不参与、不再具备合格经销商基本条件等情况,则视为不合格经销商,甲方有权解除销售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两年内取消粉煤灰经销商资格。

3、若国家或上级主管单位的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在事先告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签字确认。

2、 在发生乙方拖延提货、资料造假、环保违规、拒不服从调度、履约率不达标等违约情况时,则甲方在不妨碍其根据本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所拥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通知要求其对违约事件进行补救,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10天内该事件或违约行为未得到补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将乙方列入黑名单,不再与乙方进行后续年度销售合作。

3、本合同的终止,不得解除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除在本合同任何条款中明确限制的一方的责任外,也不得解除一方在终止日期前已经产生的义务。

十、其他

1、环保及时率奖励机制:一个月内完成上月出货量固废去向追溯手续(固废线上联单接收+对应的接收发票、台账完善),月度结算单价10元以上客户,结算单价优惠2元/吨,月度结算单价1-10元客户,结算单价优惠1元/吨。

2、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交货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乙方全额履约保证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时生效。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5、补充合同、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技术协议;

附件2.合同价格表;

附件3.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附件4.安健环管理协议书。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地址: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百安古28号东面

地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技术协议

附件2 合同价格表

附件3 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

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

乙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 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 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 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甲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甲方举报邮箱],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 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附件4安健环管理协议书

安健环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为加强安全生产预控、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运输、利用、处置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

一、安全工作要求

为实现甲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乙方在工作中必须落实下列日常安全管理的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管理制度。

2.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障固废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安全、环保。

3.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消防保卫、交通运输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安全目标:

(一)安全工作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责任事故;

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责任事故;

6.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责任事故;

7.不发生涉险事故;

8.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9.***网络安全事件;

10.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件;

11.不发生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事件);

12.不发生50万元及以上安全行政处罚事件;

13.不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非生产交通、非生产火灾、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及其他非生产环节发生的事故(事件)。

(二)生态环保工作目标

1.不发生生态环境责任事故;

2.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环保事件;

3.不发生50万元以上行政处罚事件;

4.不发生影响电力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生态环境事件。

(三)职业健康工作目标

创建健康企业,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杜绝较大及以上职业危害事件。

三、安全资质

乙方的安全资质由采购方审查确认,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格证明(如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文件、技术能力等);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审查乙方的经营范围、证照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技术能力等相关资质文件。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风险点和危险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责任,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

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固废运输、利用、处置相关的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相关的设施、设备、器材等。

5.有权监督乙方的固废装车、运输、利用、处置过程,发现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必要时可暂停乙方作业。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固废在厂内的日常储存及管理,做好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2.在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告知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向乙方提供固废装车所需的作业场地,满足车辆进出、停放、装车等作业要求,确保作业场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健环告知,告知现场管理规定、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急处置程序。

5.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6.按规定发起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收人信息和转移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等信息。

7.对乙方固废运输、利用、处置的设施运行状况、处理流程合规性进行核查、监督。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项目实施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3.乙方(承运人)应当核实固体废物转移联单,没有转移联单的,不得运输。

4.乙方对照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核验实际运抵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重量(数量)等相关信息,核验无误的,予以确认接收;如发现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同时向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四)乙方的义务

1.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资格证明,确保其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间合法有效。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健环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健环职责。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4.乙方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关注从业人员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5.乙方负责项目实施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培训,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6.乙方必须做好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工作,发放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具及正确佩戴使用,进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7.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标准要求且与承运货物运输条件相匹配的车辆、设备进行运输。禁止运输车辆挂靠经营。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验、审验、购买保险,保持状况良好,禁止车辆带病驾驶。

8.驾驶员应持有效行驶证、驾驶证。乙方应为驾驶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行为。

9.乙方必须按照主合同项目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和生态环保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应急预案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10.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电厂规定办理入厂手续,进入厂区后必须遵守电厂交通管理规则,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行驶限速15km/小时内。运输车进入厂区后,必须听从电厂工作人员的指挥,在指定的地点装车。乙方运输车辆不得在电厂内及厂大门附近道路长时间停留,避免堵塞交通。乙方人员不得进入电厂其它区域。

11.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

12.乙方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电厂的文明工作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运输车辆在电厂内行驶过程中如有碰撞沿线及路旁设施、设备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种管理制度,全面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执行的,甲方有权按照管理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1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检测、监测,并按照分类管理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工业固体废物污染。

15.乙方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16.乙方应当加强对固废运输、利用、处置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17.乙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甲方。

18.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开展资质有效性、设施运行状况、处理流程合规性等核查工作。

19.乙方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事故应急救援、报告、调查和处理

1.乙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其他不安全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乙方主管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立即报告甲方单位,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发生事故时,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工作现场发生厂(场)内车辆致害等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鉴定。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善后处理,由事故责任方负责。对方协助处理,并提供必要的方便。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双方应通力协作,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政府安全监督、公安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4.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人员责任造成的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时和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继续工作。

六、安全环保责任

1.乙方对其派出人员的安健环管理承担全面主体责任。

2.乙方运输车辆需采用新能源(优先使用)或国六排放车辆,保证清洁运输。运输车辆在电厂区内行驶、装车过程中及厂外道路运输的安全责任、环保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3.乙方在装车、运输、利用、处置过程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或者焚烧固体废物。发生固废泄漏、遗撒等突发情况的,乙方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甲方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承担全部处置费用及损失。

七、考核管理

1.若乙方在厂内运输、装车过程中发生违章等安全管理事件时,甲方依据甲方的《安健环管理考核制度》等有关考核管理规定(当甲方制度有升级更新时,以最新版制度为准)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金额随合同款支付时一并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安全、文明工作目标考核:发生以下有乙方责任的事故,乙方除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制度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损失外并处以下罚款:

2.1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每人次,扣罚乙方费用1万元;

2.2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人次,扣罚乙方费用5万元;

2.3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罚乙方费用20万元;

2.4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每次扣罚乙方费用1万元-5万元;

2.5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每次扣罚乙方费用5-10万元;

2.6 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每次扣罚乙方费用0.5-2万元。

八、其他相关事宜

1.本协议作为附件,是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

2.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生产现场所有人员传达本安全协议内容并进行学习教育。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其他相关事项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固体废物(粉煤灰)

处置技术服务技术规范书

批准:________

审核:________

初审:________

编制:________

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目录

一、 总 则 1

二、 标准和规范 1

三、 固体废物种类 2

四、 技术及其他要求 2

五、 计量要求 4

六、 服务范围及要求 5

七、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5

八、 安全责任 6

九、 考核与违约责任 6

  • 总 则
    •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号机组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粉煤灰)的运输、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服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并能够对招标人产生的固体废物(粉煤灰)进行规范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
    • 投标人若中标负责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备。涉及跨省转运前,投标人应取得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许可。
    •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 固体废物处置除执行本规范外,也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固体废物出厂以后,若投标人未按国家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处置,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 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8001)认证证书;三体系核准经营范围需涵盖固体废物运输、处置等内容。
    • 投标人如对本规范书中的技术规范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人意见为准。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别,投标人应在偏差表中列出并说明原因。
    • 在技术协议签订后,招标人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 如果技术规范部分的描述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由招标人决定最终采用哪种描述。
  • 标准和规范

本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浙江省、相关地市的法律、法规、规章最新版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5)》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订)

  • 固体废物种类

4.1 工程地址

中煤玉环电厂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大麦屿街道西侧,乐清湾东岸,西南距温州市约80km。厂址西侧临海,其余三面环山,北邻500kV麦屿变电站和电厂灰场,东侧为环岛西路(疏港大道)。本期工程在二期工程东侧预留的扩建场地上进行建设。

4.2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粉煤灰)暂存于中煤玉电能源公司灰库内。根据中煤玉电的运行特点,主要固体废物种类及代码详见表1:

表1.固体废物清单

序号

物料名称

固废编号

固废类别

预估数量

单位

1

粉煤灰

900-001-S02

SW02

25,000

  • 技术及其他要求

4.1 技术要求

(1)固体废物转移应使用全国统一的《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电子联单)。

(2)投标人应负责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联单的填报、确认和打印。

(3)运输途中应携带《固体废物转移联单》随车备查。

(4)转移完成后,应将联单返给招标人一份存档。

(5)投标人需及时反馈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6)投标人应具备与处置工艺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固体废物的处置工艺路线,并提供处置设施的相关资质、工艺说明及污染物排放达标证明。

(7)处置设施应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污染物排放达标。

(8)粉煤灰利用单位应有稳定的下游用户或配套利用设施。

(9)运输车辆应使用专用罐车,且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车辆,严格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10)固体废物处置率或综合利用率应达到100%。若出现处置或综合利用率不达标或环境污染、固废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当等环保不安全事件,造成后果由投标方负责;负责按照外运计划及时且持续外运需要处置或综合利用的粉煤灰并进行综合利用,保障招标方厂内灰库库存在安全范围(500吨)内,并确保不出现因粉煤灰外运处置或综合利用问题造成的机组限负荷或非停。若因投标方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力,出现影响机组安全生产及安全环保事件,由投标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后果及费用。

4.2其他要求

(1)运输路线应提前报备,尽量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等敏感区域。

(2)装载前应检查包装完好性,发现破损应拒绝装车。

(3)发生泄漏、遗撒等突发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4)投标人负责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招标人处所收取固废,装运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操作,保证不因车辆泄露污染环境。装运过程中,投标人作业人员应当履行或听从招标人警示说明,由于投标人人员不按照招标人警示说明执行而导致的投标人人员产生事故的,由投标人负责。废物完成装运离开招标人处所之后,废物的所有权归属投标人,废物的所有环保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应自行配备招标人无法提供的设备。

(6)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需完善固体废弃物贮存、分类、包装、标识等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技术性支持,收运车辆以及司机与装卸员工在招标人厂区内应当文明作业,遵守厂内安全生产、交通等制度规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清理干净,并遵守招标人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7)投标人应根据固体废物全流程销售及处置(综合利用)方的行业性质全面收集、审核主体资质,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等;投标人应评估销售及处置(综合利用)方的能力,确保其资质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税务等相关规定。

(8)投标人应要求固体废物全流程销售及处置(综合利用)方逐级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需明确固体废物的去向、用途,界定双方环保责任及污染防治要求,明确双方因违规行为导致环保处罚等经济损失的索赔条款。投标人收集的合同应按季度报送甲方。

(9)投标人应依据《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建立分级分类的固体废物销售管理台账,清晰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核心信息。固体废物销售管理台账及相关原始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固体废物销售管理台账应按月报送甲方。

(10)投标人应按固体废物销售、处置(综合利用)量收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应按季度报送甲方。若所在地区未建立统一转移联单制度,应妥善保存固体废物计量单据、运输单据、接收单据等替代证明文件。

(11)自然年结束后,投标人应根据终端固体废物销售、综合利用及处置情况,收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终端综合利用单位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或综合利用说明等佐证材料),选聘的第三方机构及出具的综合利用报告均应符合国家及省级关于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定,评价机构应在评估报告完成后三十日内,将评价报告报被评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甲方。

(12)投标人应指定专人定期核实固体废物去向、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对固体废物的转移、利用、处置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全面收集并妥善保存全流程合规资料(含相关回执、照片、视频等),确保固体废物销售、处置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13)招标人不对粉煤灰品质指标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招标人承诺不在粉煤灰中掺杂与本规范约定以外的其他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投标人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无条件接收并合规处置招标人产生的全部粉煤灰,不得以粉煤灰品质不符合任何其他标准为由提出异议或拒绝履行义务。

  • 计量要求

6.1固体废物的计量应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1)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在厂内过磅称重,费用由招标人决定是否收取。

(2)招标人厂内没有计重工具时,由招标人指定的计重地点进行过磅称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过磅时,双方工作人员应严格区分不同种类的废物,分别称重。

(4)对于需要以浓度或含量来计价的有价废物,以双方收运时的现场取样的浓度或含量为准,该样应送至投标人或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

6.2验收标准

(1)数量验收:以招标人厂内地磅称重数据为准,双方签字确认。

(2)包装验收:包装物完好、标签规范方可装车。

(3)资料验收:过磅单、处置证明、检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6.3费用的结算,按计重工具的磅单净重和固体废物处置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 服务范围及要求

7.1 服务范围

(1)招标人负责招标人5号机组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粉煤灰)的运输、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2)投标人负责安排具备资质的运输车辆,按约定时间到招标人处所装运,招标人不提供二次倒运场所。

(3)投标人负责废物的最终处置,并提供处置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可提供固废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的技术指导。

(5)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固废包装容器(如油桶、集装袋、IBC桶等);如招标人不能提供时,应由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包装容器。

7.2服务时间

(1)自2026年9月26日起至2026年10月25日止。

(2)投标人在接到通知3日内确定固体废物收运计划,并根据收运计划实施现场收运。

  •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8.1一般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应建立固体废物处置台账,内容包括:

——废物接收日期、废物名称、废物代码、接收数量;

——废物产生单位、运输车辆信息;

——处置工艺、处置日期、处置完成情况;

——资源化产品去向;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年度处置报告:次年1月31日前提交。

  • 安全责任

9.1投标方进入招标方区域,必须遵守招标方的安全管理规定。

9.2投标方必须确保在招标方现场作业时使用的机械、管道、工器具、车辆等安全可靠、管道接口牢固。

9.3投标方在装卸或操作过程中使用的人员、机械、车辆或装卸设备所出现的环保及人身设备事故问题由投标方负责。

9.4由于投标方原因在运输、处置过程出现的环保及安全事故问题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5除上述环保及安全问题外,由投标方作业引发的其它安全问题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考核与违约责任

10.1招标人将建立投标人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包括:

(1)清运及时性(权重30%)

(2)资料完整性(权重20%)

(3)服务质量(权重20%)

(4)合规性(权重30%,如发生环保处罚则一票否决)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备注

1

投标方不服从招标方对口管理部门的调度指挥。

1000元/次

2

投标方工作人员无证作业或虚假资质。

500元/人次

一经发现,立即停工

3

违反招标方有关安全文明有关管理规定

1000~5000元/次

4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不准确、不及时

600~3000元/次

5

投标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完成工作任务

1000元/天

6

投标方未按招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厂收取废物

500元/次

7

违规转运(含跨省)或处置

500,000元/次

8

处置率或综合利用率未达到100%

扣罚合同全额履约保证金

10.2如发生以下情形,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1)未按时清运导致招标人贮存超期。

(2)转移联单弄虚作假。

(3)处置过程中发生环保处罚且与本次服务相关。

(4)未经招标人同意将废物转包给第三方。

第五章 竞价文件响应格式

商务部分(不含价格)

竞价书编码:***

竞价人全称:***

日期: 二〇 ** 年** 月**日

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 ),系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办理与 公司 的R谈判/R签订(续签)等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在授权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消失;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价附本人身份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价)

注:1.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辨,否则报价无效;

法定代表人报价,仍须填写本页,可不填写被授权人。

单位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三、现场踏勘确认书

我公司于披露期对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粉煤灰的现场实物资产进行了实地踏勘。我公司对转让方竞价处置的工业固废品现场情况都进行过充分的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技术规范及合同内容、标的资产在品类、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包括受让后进行作业的环境和安全风险)。

意向受让方: 转让方:

(盖章) (盖章)

注:(1)《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式两份。意向受让方携带盖章原件赴现场踏勘,踏勘后转让方盖章确认。

(2)意向***平台上传盖章版扫描件作为响应附件。

四、资格证明文件

(一)竞价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起应至少具有一项粉煤灰销售经营业绩(并同时提供相应投标品种的合同及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二)报价人若为终端处置企业,须提供环评验收报告,且环评验收报告内容中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数量不低于报价数量;投标人若为中间商,须提供与终端处置企业的处置协议或买卖合同,须提供终端处置企业的环评验收报告,且环评验收报告内容中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数量不低于报价数量。

(三)如为跨省转移要按照环保管控要求提供合格的跨省转移批准资料并办理报备。

五、发电副产品合规销售综合利用承诺书

致中煤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为严格遵循环保法规要求,在发电副产品综合利用过程中不发生污染环境事件,我公司对参与贵公司本次竞价的发电副产品竞价相关工作郑重承诺:

1.我公司已全面了解贵公司发电副产品的性能及相关参数指标,我公司销售的终端用户具备综合利用的资格和技术能力。

2.在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发电副产品的全过程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如实向贵公司反馈发电副产品运输、利用、处置情况,确保不发生污染环境的事件。

3.我公司运输发电副产品车辆、船舶等绝不发生随意倾倒、丢弃、填埋、露天堆放等不满足环保法规要求的处置方式,否则,视为我方重大违约,贵公司可解除合同,相关责任完全由我公司承担。

4.我公司如在发电副产品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视为我方重大违约,贵公司可解除合同,相关责任完全由我公司承担。

5.我公司按要求完成固废处置转移及备案申请系列手续;我公司按照要求提供发电副产品销售流向说明及最终综合利用单位收货证明文件(不限于合同、发票等),提供最终综合利用单位环评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文件(如跨省转移,按照要求备案申请),最***平台上(全国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注册成功为一般固废收集、利用处置企业并接收我公司承销的发电副产品。否则,视为我方重大违约,贵公司可解除合同,相关责任完全由我公司承担。

附件:一般固废跨省利用转移资料清单及备案申请表(如有)

投标人: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6年 月 日

台州市固体废物跨省利用转移备案表

废物移出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废物接受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废物运输单位

单位名称: £公路□铁路□水路(勾选一个或多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转移废物情况:(可增加)

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类别代码

数量(吨)

主要成分

形态

包装方式

运输方式

备案转移期限

·

附件:

1.各单位营业执照

2.申请人与接受单位、运输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

3.接受单位评批相关章节、环评批复文件

4.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申请单位声明:我单位已对废物运输单位、废物接受单位主体资格及技术能力进行了核实,认为废物运输单位、废物接受单位具备相应的固体废物运输、利用能力,环境保护相关手续齐全。本申请及有关附带材料真实、准确。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分局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废物类别、代码: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 39198-2020)分类填写,在省系统没有更改好数据前可参照环境统计分类填写。

二、形态:指废物呈现的固体、半固体或置于容器中的气体状态。

三、包装:该固体废物的包装形式。如:桶、袋、槽罐车等

四、运输方式:填写“公路、铁路、水路”一种或多种

五、备案转移期限:填写××年××月××日至××年××月××日,原则上不得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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