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位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2 比选范围:本项目针对单宗涉诉案件提供一审全流程应诉代理法律服务,包含案件研判、文书起草、证据组织、一审应诉、调解和解、法律分析研判、案卷归档等全部相关法律服务。具体服务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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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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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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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接收研判:接收比选人移交的全部案件卷宗材料,梳理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开展法律检索及类案研判,出具法律分析意见,提示法律风险、拟定整体抗辩思路并报比选人确认。 诉讼文书起草修订:起草、修改、审核一审答辩状;按需完成代理词、质证意见、调查取证申请、证据保全申请等各类诉讼文书。 证据梳理组织:对比选人提交证据筛选分类,编制证据目录,搭建抗辩证据链条,就证据瑕疵向比选人提出补正建议,完成庭前证据整理装订。 庭前预案准备:组织案件内部研讨,预判对方代理意见,拟定庭审抗辩预案,制作庭审发问提纲、辩论要点,庭审策略报比选人确认。 开庭代理服务:参加一审庭审活动,完成举证、质证、法庭发问、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应诉答辩工作,庭后按法庭要求提交书面代理词。 调解和解工作:在比选人授权范围内参与一审阶段调解、和解谈判,草拟调解和解方案,及时向比选人汇报谈判进展,严格按照比选人意见开展协商工作。 裁判结果研判与程序衔接:收到一审裁判文书后向比选人出具裁判结果法律解读。 案卷整理归档:各审级程序办结后,移交裁判文书及全套诉讼材料,完成案件资料整理、装订归档,按比选人要求提交完整纸质及电子案卷。 |
含办公费用、税金、重庆地区差旅费 |
2.3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案件受托启动周期:委托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接收、案卷梳理及初步法律研判工作。
2.5案件代理服务周期: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本案一审全部诉讼程序办结为止(以作出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2.6后续服务期:案件办结归档后6个月,服务期内针对本案衍生相关问题提供免费咨询答复。
2.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比选人在收到供方合规有效的全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付款。
2.8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办公场所、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年检考核合格,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如投标人为分所需提供总所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加盖总所公章。(提供投标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投标前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至少1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生态环境侵权类民事诉讼代理胜诉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对应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案件裁判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承诺委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固定配置1名主办律师(须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且至少经办过 1 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类案件),以及至少2名正式执业的协办律师,且服务团队中的人员均为本所正式在编人员(总所、分所均可),中标后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及协办律师。(提供主办律师执业证及其投标前一个月在投标人处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对应案件裁判文书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4 本项目如遇紧急事项,中标人应在4小时内响应回复,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到达比选人指定现场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及项目律师(包括主办律师及协办律师)近 3 年无司法行政处罚、无律协行业处分。(***平台(https://****.org.cn)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
3.6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人民法院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3.6.2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6.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6.4 近5年内有归责于投标人及相关方(包括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的安全与环保事故;
3.6.5 2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6.6 列入实行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7 投标人被列入比选人的供应商负面清单且在负面期内。(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3.7 投标人自行承诺满足比选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9 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0 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6年9月21日***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询价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响应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询价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询价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平台(https://www.****.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投标人。
4.3 ***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询价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4.4 ***平台(https://www.****.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平台(https://www.****.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2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接受邮寄)。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玉婷
电 话:023-****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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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9219/h0nXw6ABni4p5U9XtJX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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