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XCG-350902-JH-20260001
二、项目名称: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引进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宁德市****中心 | ****路****号美****中心 | 77,000.00元 | 7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引进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服务项目):
服务类(宁德市****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引进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服务项目 | 参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服务项目包括协助检察机关开展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观护帮教、“红黄蓝”分级干预临界预防服务、未成年被害人服务、合适成年人到场、担任合适保证人、家庭教育指导与法治宣传等工作 | 1.社会调查:在侦查阶段,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初期社会调查工作,通过与涉案未成年人会面交流、与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交谈,了解涉案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兴趣爱好、家庭情况、日常表现、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检察机关办案和教育的参考。10-15人次/年。(其余详见谈判文件) | 签订合同日起服务期2年,其中服务期结束但仍未结案的个案需延续提供服务直至结案。 | 项 | 司法社工应当为每个帮教对象建立帮教档案,并提供有关过程性完整材料。 | 77,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刘浩 |
| 评审专家: | 林丽芳 、 陆泽凌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按3000元定价收取。 (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帐号:3505016881410000033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引进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服务项目:0.3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136****933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区****路****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186****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敏
电话:186****7877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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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92/2aj1N6EBMqitpwL5r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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