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心***网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LSSZZXCG20261008
2.项目名称:***网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3.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11.79万元
4.采购需求(简介):溧水区****中心年建成并投入运行。截至2026年9月,原有安全设备维保已到期,***网络安全和系统运行要求,现组织相关安全产品维保服务采购。(详见询价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到2026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将资料① 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 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7****@****.com,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资料经确认无误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发放询价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楼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http://www.****.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gov.cn)或“***网”(https://****.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询价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4.(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4.(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交提供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本次询价联系方式
名称:****城****中心
地址:****道****号630室
联系人:荆先生
联系电话:025-****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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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902/fhcnGaEBLRKCxEZfWPZ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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