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J-20260033
项目名称:***平台及 AI 智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700.00元
最高限价:450700.00元
采购需求:***平台及 AI 智能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或转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类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以工作人员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1日18:00至2026年9月18日18:00
地点:***平台。
方式:***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www.****.cn)完成注册(***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平台”(www.****.cn)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6年10月08日14点30分
地点:***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08日14点30分
地点:***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平台(www.****.cn)发布。供应***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平台“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公安局
地址:同心县清水街与庆王街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80米
项目联系人:马科
联系方式:155****6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公寓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杨
联系方式:189****4406
代理机构: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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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8810/8grej6ABLRKCxEZfeir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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