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出具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服务机构的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选聘出具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服务机构
二、预算金额:本次诉讼涉及的标的额暂计为71,870.02万元,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报价费率原则上不超过标的金额的0.3‰,采用询比方式确定合作方。
三、案情基本情况
我单位下属子公司(原告)为一家国有企业,2021年与被告一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合伙协议》。2022年底,原告与被告一签署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由被告受让原告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并与被告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上述转让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二被告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拟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主要包括: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投资款本金及相应投资收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案件诉讼标的额暂计为718,700,228.63元。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2、具有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产品经营资格;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近三年内未受到过相关监管部门处罚;
5、具有类似案件承保经验者优先。
五、服务商需提供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报价单(含保费金额,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相关承保案例(保函、保险合同等,相关受理法院为郑州中院)。
六、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12:00,地点为河南省郑****中心。
七、特别说明
1、为避免恶意竞价,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选聘结果公示后10日内第一候选人须按报价单金额签订保险合同并出具保函,否则作废标处理,由第二候选人为成交人,两者报价的差价由第一候选人承担,依次类推,届时公司将诉诸法律维护权益。
2、所有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后提交,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报价文件后续不再退还。
3、我单位保留对本次询价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5****9014
电子邮箱:li****@****.cn
地址:****路****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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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8665/NQ7Fs6ABLRKCxEZfse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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