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汤浦水库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X2026CG01375 |
|---|---|
| 项目名称 | 绍兴市汤浦水库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谢宁 |
| 联系电话 | 180****2288 |
| 标书售价(元) | 0 |
| 保证金金额(元) | 0 |
| 报名时间 | 2026-08-12 09:01:43 - 2026-08-17 09:00:00 |
| 报价时间 | 2026-08-17 09:00:00 - 2026-08-17 09:00:00 |
| 品目分类 | 其他雷达和无线电导航设备 |
| 项目预算 | 15万元 |
| 采购内容 | 因工作需要,需采购1套无人机反制设备 |
| 商务要求 | 1.总报价须控制在15万元以内,否则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成交价包含项目标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标的物的供应、运输、装卸、采购保管、安装调试、产品检验检测、人工费、增值税、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3.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质。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交付。 4.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7个工作日后,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天内支付全部货款。 5.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 6.***平台系统内填写报价,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下载报价单]并盖章上传,因供应商擅自更改报价格式,或出现单价、***平台报价不一致的情况,均视为无效报价。 7.***平台系统使***平台(https://****.com)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价的1.5%)。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中标)资格。 8.供应商应在报价***平台电子系统中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开标)后按照一次报价价格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若报名供应商未达三家的,则此次竞价采购活动终止。 9.在《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目录》中的企业禁止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0.成交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配置及技术指标中带■项功能参数需提供公安部隶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且成交供应商中标后还需提供型号核准证书,若无法满足上述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
采购物品清单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
|---|---|---|---|---|---|
| 便携察打一体无人机反制设备 | 凡双 | 便携察打一体FS-UAV-DS578D-AB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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