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资产处置评估及鉴定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深财资〔2023〕4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分局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拟处置资产的价值评估客观公正、技术鉴定科学合规,现拟采购国有资产处置鉴定及评估服务。通过引入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鉴定机构,对分局拟报废处置的资产进行逐项技术鉴定与残余价值评估,为资产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和技术依据。
三、服务需求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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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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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产技术鉴定服务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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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产残余价值评估服务 |
1 |
项 |
四、服务要求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具备资产评估及技术鉴定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为本单位提供资产处置鉴定及评估服务。服务期内,供应商应组建具备资产评估、技术鉴定等专业背景的稳定团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深财资〔2023〕42号)等法律法规及评估准则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以下工作:
(一)资产清查与现场勘验服务
1.对纳入处置范围的资产进行逐项实物清点与核查,核实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账面原值、使用状况等基本信息;
2.对每项资产进行现场拍照留档,记录外观状况、锈蚀、变形、破损等情况,建立完整的资产影像档案;
3.查阅设备购置档案、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故障台账等历史资料;
4.对可通电运行的设备进行开机测试,记录运行状态及各功能模块表现;
5.逐项出具《资产现场勘查记录表》,详细记载每项资产的实体状况。
(二)技术鉴定服务
1.实体性损耗鉴定:对资产的核心部件磨损程度、结构完整性、外观老化程度等进行逐项检测与评估;
2.功能性鉴定:评估资产的功能状态,判断是否存在功能严重衰退、精度不达标、效率低下、能耗过高等功能性贬值情形;
3.技术淘汰鉴定:对照现行技术标准及行业发展趋势,判断资产是否因技术落后、型号停产、备件断供、无法适配现行标准等原因构成技术淘汰;
4.维修价值分析:对存在故障或性能下降的资产,评估修复可行性及维修成本,判断是否具备修复价值;
5.出具《资产技术鉴定报告》 :对每项资产逐项出具技术鉴定意见,明确鉴定结论(建议报废/建议继续使用/建议维修后使用),鉴定报告须有鉴定人员签字及机构公章。
(三)残余价值评估服务
1.根据现场勘验及技术鉴定结果,对拟处置资产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残余价值评估;
2.合理选用评估方法(成本法、市场法、清算价值法等),结合资产类别、使用状况、市场流通性等因素确定评估方法;
3.测算各项资产的合理残余价值(残值),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报告须带有统一评估编号、执业评估师签字及机构公章;
4.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家、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报告应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或核准;
5.配合完成评估结果解释及评估报告备案工作。
(四)综合服务要求
1.成果质量与修正:工作成果须满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深财资〔2023〕42号)相关要求,能作为资产处置的价值确定和技术依据。如采购方或相关部门对结论提出合理异议,或报告存在数据错误、方法不当等情形,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偿完成修正并重新出具报告。
2.服务期限与保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鉴定评估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本项目任何数据、资料及结论,不得将报告用于其他用途。鉴定资料应完整归档,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核查。
3.全程协同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需要,在资产处置全过程中持续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处置方式选择建议、处置流程指导、处置价格建议、相关政策法规解读等;配合完成处置公示及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与本次资产处置鉴定及评估相关的临时性工作,供应商应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响应并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备案公告),***平台核验;
3.机构拥有不少于2名全职注册资产评估师,人员社保归属本单位;
4.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社保在本单位缴纳,具备3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评估鉴定同类项目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8.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可参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1)
2.报价需提供近3年内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评估鉴定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关键页、评估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4.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9月19日上午9:00至2026年9月2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公安分局:__****@****.****.cn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5.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网(https://www.****.com),***网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公安局深****大楼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55-****0306
附件3资产处置清单(1).xlsx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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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7684/bJp-sqABMqitpwL5z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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