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服务商:
深圳市宝安信息管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雪亮工程”四期服务项目税费专项审核服务进行市场调研及询价,以便于开展下一步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购人投资建设“雪亮工程”四期服务项目,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以下简称“宝安分局”)作为采购主体,向采购人购买服务,支付服务费用。
2026年3月,采购人与宝安分局签订支付协议,协议约定,截至2025年年末,项目累计应支付服务费约12亿元,支付协议签订后,宝安分局已向采购人支付剩余服务费,至此,项目服务费已全部结清。
2026年5月,采购人向宝安分局移交该项目的前端设备资产,包括门禁机及配套门锁、摄像机、立杆及基础、设备箱、报障箱等。根据2026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单位无偿转让货物属于视同应税交易,需依法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及相关税费。
综上,为规范涉税处理、规避税务风险、精准完成税费核算与申报工作,本次需聘请专业税务师事务所对雪亮工程四期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历史增值税缴纳情况、资产无偿移交环节涉税定性、视同销售风险、进项抵扣合规性、未来涉税风险等事项开展专项梳理、测算、清理并出具“雪亮工程”四期服务项目税费专项审核报告,预估涉税金额约1亿元。
二、报价服务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合法合规经营,机构名称须包含“税务师事务所”字样,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接专项涉税鉴证、清理、咨询服务业务。
3.机构、税务师及从业***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4.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为绿码,TSC等级为5级。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交付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服务总体要求
1. 本项目清理工作须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税务师事务所及本次项目签字税务师须与委托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存在关联关系或影响独立执业情形的须主动回避,不得承接本项目。
2.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涉税鉴证业务指引(试行)》等行业规范要求,完整完成现场核查、资料核验、报告编制、内部复核等全部流程,出具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报告,并全程配合后续答疑、材料报送及相关配套服务。
五、询价时间
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3日
六、报价方式
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需求,按附件2表格模板填写好报价后连同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盖章后发扫描件到单位邮箱。邮箱:sz****@****.com。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宝安信息管道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工,电话:136****1281
附件:1、项目需求清单
2、项目回函
特别说明:
1、本次询价为前期市场调研,供应商的本次报价与招标阶段的报价无关,投标报价以投标人递交的正式投标文件为准。
2、招标阶段的服务需求以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感谢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深圳市宝安信息管道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1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7414/kUlZw6ABni4p5U9XHn6b.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