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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5年人才类资金政策绩效评价”项目的公开征集公告

13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广东 - 深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开展“2023-2025年人才类资金政策绩效评价”项目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一、项目名称

“2023-2025年人才类资金政策绩效评价”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运作的第三方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行业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2.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方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供应商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中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本次采购拟开展2023-2025年人才类资金政策绩效评价评价项目,涵盖2023-2025年度《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2025年《深圳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两项人才政策涉及的全部文件资料,涉及18类资助及奖励事项对应的项目管理、财务档案资料。本次补贴覆盖深圳市11个区,涉及留学人员创业补贴对象企业150家、留创园及服务机构20家、引才伯乐奖奖励对象50家。评价内容包括政策措施制定合理性、政策落实情况、政策执行有效性与合规性、资金使用的预警监测及监督检查情况、产出实现情况、资金投入效益效果等维度。具体评价工作包括开展现场访谈、发布及回收调查问卷、编制评价工作底稿、形成问题清单、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等。

(一)项目管理要求

1.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2.针对性:紧密结合项目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原则性: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

4.保密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涉及采购方、被评价单位的数据或信息需加以保密,不得泄露绩效评价工作秘密、相关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二)服务时限要求

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时限不少于150人天(1名现场绩效评价人员工作1天算1个人天,包括绩效评价现场服务人天和调查问卷、工作底稿、报告编制人天),其中绩效评价现场服务时限不少于60人天。从合同签订起评价工作组须在90日内完成所有绩效评价工作并通过验收,其中2023-2025年度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政策绩效评价报告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总服务截止时间为2027年2月28日。

(三)工作流程要求

1.资料收集。中标方应按照2023-2025年度《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2025年《深圳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的文件、上位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事指南等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对应补贴专项资金的政策内容,了解其出台的背景、目的,明确政策目标和项目实施流程。此外,下发资料清单并收集项目资料,全面收集和梳理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材料。

2.方案拟定。中标方应以2023-2025年度《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2025年《深圳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的政策目标为出发点,对初步收集获取的资料进行梳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对巡察审计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及主要投向、专项资金主要成效数据、专项资金政策及管理制度健全性等,并提炼相关的绩效评价指标,按照财政部门出台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初步拟定指标评分标准和指标权重。以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引,拟定现场工作方案(包括访谈提纲及调查问卷等),明确现场工作要点和抽样调研策略。

3.开展现场评价。中标方应根据拟定现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现场访谈调研和勘察(包括主管单位和相关企业)、过程资料审核(包括预算申报及安排、资金申报、审批及拨付、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利益相关方抽样问卷调查、政策实施绩效分析等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并根据拟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初步评分。此外,根据现场评价工作情况和指标评分需要,进一步补充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

4.撰写评价报告。中标方根据现场调研、资料分析掌握的情况,梳理总结专项资金使用成效和问题,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绩效评价报告框架,撰写《2023-2025年度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初稿)》和《2025年深圳市引才伯乐奖资金绩效评价(初稿)》,包括基本情况、评价工作概况、评分结果及评分分析、主要成效、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六大部分的内容,并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评分。

5.修改评价报告。中标方应通过局内征求相关处室对初稿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后,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和数据后,重新修订完善指标评分和报告内容,形成终稿后按局财务规定的流程报请审定。

四、商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8.17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工作内容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

(3)2023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1,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6)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完成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类等同类业绩材料(项目类型仅限于对部门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绩效评价项目);

(8)工作方案;

(9)其他与采购有关需提供的材料。

(三)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供应商应与项目参与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抄送采购人。

(四)人员要求

1.中标方应成立评价工作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保证评价工作组组长(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且其余评价人员应具有从事绩效评价工作经历。

2.投标方选派的工作组组长(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身份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中标方选派绩效评价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4.中标方选派绩效评价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采购方工作纪律、绩效评价纪律、保密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完成绩效评价项目。

5.单个绩效评价项目期间,中标方不得更换选派绩效评价人员。

6.单个绩效评价项目期间,采购方对中标方选派绩效评价人员考核不满意的,中标方应及时更换人员,且更换人员须符合绩效评价订单要求。

五、公告期限。

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30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响应供应商于2026年10月8日10点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道****号)6069室。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755-****3125

附件: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项目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0日

附件1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一、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承担被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的处罚。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五、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投标(响应)供应商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附件3

项目综合评分表

评分信息
序号 评分项 行号 内容 具体分值 评分准则
1 价格(10) 1 投标报价 10 评审内容及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 技术(30) 1 实施方案内容 15 评审内容: 对投标方制定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服务方案规划、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流程等方面。 评审标准: (1)服务方案内容全面;(2)服务方案内容具体;(3)服务方案内容针对性强;(4)服务方案内容科学合理;(5)服务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每满足以上一项标准的得3分,满足五项得满分15分,一项未满足不得分。
2 项目重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 评审内容: 分析本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应对措施,制定的规划、措施能够对后续开展本项目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评审标准: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全面;(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具体;(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针对性强;(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科学合理;(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可操作性强。每满足以上一项标准的得1分,满足五项得满分5分,一项未满足不得分。
3 违约承诺 5 评审内容: 投标方提供项目违约承诺,满足以下全部要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1)人员安排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内容; (3)按售后服务承诺履行义务;(4)说明违约处理办法。 评审标准: 提供《违约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4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5 评审内容: 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措施;阐述项目资料、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保证服务的质量、成果安全性保障措施。 评审标准: (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全面;(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具体;(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科学合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得5分,满足其中二项要求的得3分,满足其中一项要求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 综合实力(55) 1 投标单位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20 评审内容: 投标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评价项目经验,项目类型仅限于对部门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绩效评价项目。 评审标准: 每提供一个项目案例且项目履约评价结果为“优”、“通过”或“满意”的,得4分,同一单位同一类型项目服务多次,不重复计分,但可额外并最多得1分,此项最高20分。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信息页(合同需体现签订日期);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3. 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20 评审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仅限注册会计师且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身份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本项不得分。 评审标准: 投标人需提供拟安排的项目小组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经验情况,项目类型仅限于对部门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绩效评价项目。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及会计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5分;(2)从事绩效评价工作年限3年以上的得3分,4年以上的得4分,以此类推最高5分;(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上述绩效评价项目1项的得2分,2项的得4分,以此类推最高10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评分依据:1.提供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提供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加盖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3.提供项目经验证明资料,如履约评价表等,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绩效评价取证单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4.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3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 15 评审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方自有员工,提供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本项不得分。 评审标准: 投标人需提供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经验情况,项目类型仅限于对部门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绩效评价项目。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及会计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5分;(2)从事绩效评价工作年限3年以上的得3分,4年以上的得4分,以此类推最高5分;(3)项目团队成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上述绩效评价项目1项的得2分,2项的得4分,以此类推最高5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评分依据:1.提供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提供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加盖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3.提供项目经验证明资料,如履约评价表等,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绩效评价取证单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4.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4 诚信情况(5分) 1 诚信情况 5 (一)评分内容:供应商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二)评分依据: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ov.cn)”、“***网”(http://****.gov.cn)以及“***平台信用库”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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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7414/gZwyvqABMqitpwL5Zm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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