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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安托山六路安托山花园(二期)5栋401、1101、1602、2102、2701、3202、3301、3602、3702、(一期)3栋4101共10套房产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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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一手房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买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项目编号

DLGG2026082800003

标的名称

****花园(二期)5栋401、1101、1602、2102、2701、3202、3301、3602、3702、(一期)3栋4101共10套房产

资产类型

住宅

转让底价

每套房产转让底价详见房产基本情况说明及明细表

资产概述

项目已于2018年竣工验收,按现状交付,详见房产基本情况说明及明细表

是否存在

共有情况

是否存在

担保情况

是(其中3栋4101房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是否存在

租赁情况

一、标的房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房产证号/不动产证号

详见房产基本情况说明及明细表

地址

深圳市福****花园(一期、二期)

建筑面积

3栋4101:240.02㎡

其余5栋房产240.01㎡/套

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住宅

使用期限

70年,从2009年5月20日至2079年5月19日止

已用年限

17年

房屋状态

空置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其他重要说明

1.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2.除3栋4101房产外,其他标的资产处于抵押状态,本次转让行为已获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二、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开发商)名称

深圳市东方欣悦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道****号****花园

三、转让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按揭贷款

买方资格条件

须符合深圳市住房限购政策

是否允许联合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买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含提交购房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买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购房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买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买方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3、意向买方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委托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买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买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买方不得干扰委托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买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买方应对本项目转让条件、交易风险以及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转让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买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买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资产转让文件等的规定与委托方签订商品房交易合同。

5、本次交易的房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单项转让,按现状交付。意向买方应自行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相关配套、共有设施、抵押担保情况及房产的质量,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自愿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不因任何理由向委托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抗辩。买方购买后对标的房产提出异议的,委托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标的房产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标的房产的成交金额。

7、本次交易涉及抵押担保且存在风险,意向买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买方承担。意向买方被确认为买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商品房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8、意向买方自愿承担由于自身购房资格、信用等各类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和责任。如被确定为买方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贷款等手续的,均视为违约,买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9、若非委托方原因,意向买方或买方若违反交易规则,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委托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买方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阶段、拍卖阶段、购房申请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商品房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买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报名申请的;

(3)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买方时,意向买方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

(4)在拍卖程序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买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商品房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的;

(6)买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信息公告、拍卖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0、意向买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其中保证金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632 505 928

开 户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交易价款账户以委托方与买方签署的商品房交易合同中载明的账户信息为准。

11、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买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买方提供补充资料。

12、意向买方须在被确定为买方当日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商品房交易合同。买方应在商品房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价款减保证金)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买方无论选择一次性支付或按揭贷款方式,均须自商品房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剩余交易价款项足额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3、买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等交易文件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买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买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买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委托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4、标的房产买卖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和缴纳。

15、委托方应按商品房交易合同的约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如涉及)、注销抵押手续(如涉及),前述事项的办理先后顺序以主管部门实际办理为准,并按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限缴清应由委托方承担的过户税费及提供应由委托方提供的相应文件。

16、买方接到委托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通知后,应依法按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买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不动产权证书办妥后,由买方自行领取。

17、意向买方须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要求办理购房资格确认手续。

18、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买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看房安排

看房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截止日前 1 个工作日 09 时至 18 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房),请意向买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房,联系人: 梁女士;联系电话: 186****1555

保证金

交纳规则

保证金设定

300 万元/套(份),以每一套房产为一个交易标的;

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可以参与十个交易标的的拍卖,但只享有受让一个交易标的的资格,当被确认为某一个交易标的的买方后,不再享有余下其他交易标的的竞拍机会和受让资格。如交纳N份交易保证金,则享有交易保证金份数对应N次数的受让标的机会和资格。

意向买方参与本次挂牌交易须符合深圳市住房限购政策。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时间为准)

公告期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

交纳方式

1.银行转账;

2.交纳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下账户仅用于保证金的收付);

保证金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632 505 928

开 户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买方未被确认为买方的,在买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

若意向买方被确定为买方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商品房交易合同后,待买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买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四、公告期

公告期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买方

本次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意向买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买方。

若采取拍卖方式,拍卖具体安排以本所拍卖实施办法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买方派发的竞买须知为准。

五、其他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755-****0692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755-****0798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0755-****9050

联系人:战经理 联系电话:0755-****0510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755-****2364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755-****0738

联系地址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网址/微信公众号

www.****.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附件

房产基本情况说明及明细表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7010/TpIHeqABMqitpwL50oX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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