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公安局警犬犬粮及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金塔县公安局警犬犬粮及物资采购项目,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以邀请询价的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酒泉宠乐嘉商贸有限公司、酒泉星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嘉峪关从合商贸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GY(2026)183号
二、招标内容:
统一供应犬粮、副食品、防疫、消杀药品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形式上传****中心***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服务、人工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不得将项目肢解分包或转包;
3、服务期: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自行商定;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
2.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1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5时00分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塔县公安局
联系人:龚兴鹏 联系电话:151****8988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189****5168
地址:****小区门店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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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6165/oKWdHqEBMqitpwL5XWP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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