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高淳监狱监内空调零星维修服务(三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高淳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高淳监狱-JY-2026-062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监内空调零星维修服务(三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优惠率):100%,本项目报价评审采用优惠率形式,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优惠率。维修范围内电器维修和保养服务费用结算价=基准单价*(1-优惠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维修设备数量按实际维修数量计算,移机及安装等服务以一次一台计量,零配件以单个(或单件)计量维修单价。
采购范围:监狱围墙内有关办公、值班、备勤、生产等建筑内的空调设备的保养、维修(含含生产区、民警执勤区等监内所有空调);具体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8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6年3月至2026年9月)至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6年3月至2026年9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须提供,或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6年3月至2026年9月)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说明: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规模类型划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09:00至2026年9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网址为:https://****.cn;凡有意参加者,***网址(免费注册)***平台提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获取事宜。获取者应充分考虑所需时间,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提交的获取信息。平台提交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网址:https://****.cn查询。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纸质招标(采购)文件:****路****号****楼。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与纸质盖章版招标(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路****号****楼会议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路****号****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充分了解现场环境,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或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二)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正本签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U盘上需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平台(https://www.****.com)发布的公告为准;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高淳监狱纪律检查室025-****5599。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联系人:吴晓霞
联系电话:025-****5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1212室
联系人:聂丽丽
联系电话:025-****5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丽丽
电话:025-***0512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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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6078/ixKJzaABLRKCxEZfNd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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