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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6年火车站及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物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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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1GQ2026FW9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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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2026年火车站及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物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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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21GQ2026FW978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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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城市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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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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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钮俊 189****1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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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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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城上品S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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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胡琴 0553-***1557、157****1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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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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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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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华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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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皖江大市场16栋三层3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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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338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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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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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2026年火车站及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中标单位主要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服务要求:服从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双方招标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中标单位委派的人员须服从招标单位监督和管理,配合招标单位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续签的重要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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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芜湖市中医医院停车场物业管理项目合同 2.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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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柏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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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芜湖市****城****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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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56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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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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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2026年火车站及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中标单位主要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服务要求:服从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双方招标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中标单位委派的人员须服从招标单位监督和管理,配合招标单位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续签的重要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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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城小学等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②2026****城泊公司停车场物业管理项目; 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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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中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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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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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479562.67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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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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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2026年火车站及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中标单位主要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服务要求:服从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双方招标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中标单位委派的人员须服从招标单位监督和管理,配合招标单位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续签的重要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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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大厦基础物业服务项目; ②大别山两山学院物业项目; ③****中心、****中心及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基础物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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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湖北致诚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汉仁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安徽清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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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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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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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107。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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