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97,047.52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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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交管总队法制监督支队营房局部区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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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047.52 | 1(项) | ¥497,047.52 |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特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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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6-09-17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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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7 14:3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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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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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可邮寄),且线上线下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提交规则详见“第二篇--第三点、竞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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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截止工程完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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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的形式,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
(二)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三)报价范围:按本须知和施工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四)报价原则: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自主报价,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报价清单里名称、参数、数量、顺序应该与“三、采购项目内容”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
(五)其他说明:
本项目设有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相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六)供应商如发现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以及采购人编写的招标范围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及数量等存在不一致、矛盾或冲突时,施工过程中应以最大的数量、最多工作量、最高的技术要求交付,由此产生的补充或增加部分作为风险计入投标单价。中标后,非工程变更,成交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出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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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一)本工程不付预付款。
(二)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审定金额3%的质保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形式提交,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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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若以上都相同则由竞采小组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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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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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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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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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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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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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电话:023-****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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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地址:****道****号(法制监督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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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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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电话:023-****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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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地址:****道****号(法制监督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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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大家智方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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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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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2141-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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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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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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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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