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合作评估机构入围项目供应商召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我行拟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合作评估机构入围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方案洽谈。
一、资质要求
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3年(含)以上;
2、须具备国家或省级(含直辖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备案等级二级或以上)及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3、企业或者其法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行为;
4、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
5、供应商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与本项目采购相关人员及其配偶间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关系(注:对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中的任何内容或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由宁波银行保留对其进行最终解释和裁定的权力);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召集公告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4247/9Ey90qABni4p5U9X_lJ9.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