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诸暨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诸暨市****中心合作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2026年-2027年诸暨市****中心合作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6年-2027年诸暨市****中心合作采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50000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心是本地唯一的官方媒体。一是本地资源的独家性:****中心是诸暨地区唯一官方媒体,同时拥有官方APP、西施眼微信矩阵、***网站、党报刊物、全平台短视频账号及本地电视台播出资质与专属新闻栏目资源的综合性媒体机构。二是党媒属性的权威性:****中心是诸暨本地的主流党媒,其电视台、报纸、***平台均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具有极高的社会公信力与品牌影响力。警方宣传工作涉及社会治安、法律普及等重要领域,需依托党媒的权威性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严肃性与正能量导向,避免不实信息传播或舆论偏差。三是内容创作的专业性与协同性:****中心拥有一支涵盖电视记者、编导、摄像、后期制作的全链条专业团队,以及短视频创作、文字采编、活动策划等多领域人才,长期深耕诸暨本地新闻报道与内容传播,掌握本地群众的信息需求、媒介使用习惯,能够快速与警方需求对接,提供定制化、高质量的内容服务;同时,该媒体已建立 “电视+纸媒+新媒体”***平台内容协同分发机制,实现 “一次采访,多形式传播”,***平台合作导致的内容衔接不畅、传播效率低下等问题。四是警媒合作的历史稳定性与经验优势:****中心与警方已建立多年稳定的合作关系,曾多次联合开展警方电视专题报道、新媒体宣传活动、公共关系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且该媒体对警方工作流程、宣传需求及保密要求具有充分的了解,能够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推进项目实施。综上所述,****中心在本地传播资源、权威性、专业性及合作经验等方面均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专家组一致同意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心承接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心
地址:****路****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周巾英
联系电话:152****8126
传 真:/
地 址:红旗路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吕雅玲
监管部门电话:0575-****3461
传 真:0575-****3633
地 址:****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4.3 M)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40/oKfRLaEBMqitpwL5NCe5.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