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公交票款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流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GQQY-TP2026090007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址 |
| 项目概括: | ****城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拟将公交票款现金清分服务进行外包。为提高采购人现金清分质量,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由供应商提供清分场地、清分设备、现金押运车辆(车辆需达到《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等公安部最新行业标准要求),负责采购人所有公交票款现金的清分工作。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开户行信息。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范本,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范本,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详见文件范本) (7)特殊资格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单位信息 | |
| 采购单位名称: | ****城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袁云云 |
| 联系电话: | 181****9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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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3261/l5ehnaABMqitpwL54A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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