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7日)。
查询方式:http://****.gov.cn。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1-***6991、0471-***2071(行政审批大厅)、0471-***7820(传真)
通讯地址:****城建大厦12号
邮编:01002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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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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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呼和浩特武川县柏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川县30***网消纳风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公示版) |
呼环政批字[2026]80号 |
2026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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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3248/8ZQohaABMqitpwL5X6Q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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