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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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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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乳制品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6〕16号 |
2026年10月13日 |
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 |
****小区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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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崇阙环保板材及木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6〕17号 |
2026年10月13日 |
陕西崇阙木业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区新市街办郝邢村郝家组28号 |
附件:
临环评批复〔2026〕16号 关于乳制品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临环评批复〔2026〕17号 关于崇阙环保板材及木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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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3185/1lXgOaEBni4p5U9XO5M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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