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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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邮 编:64460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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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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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玖仕新能源(四川)有限公司高县8万吨废旧锂电池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审批〔2026〕51号 |
2026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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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影响D630泸威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审批〔2026〕52号 |
2026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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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3155/0ZSthaABMqitpwL5et_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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