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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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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庆南循环科技项目 |
广东庆南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肇庆市****路****号5号厂房 |
2026年 9月8日 |
肇环端建 〔2026〕7号 |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庆南循环科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鼎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端州分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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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3120/AUL_j6ABni4p5U9Xo7T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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