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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机头灰综合利用生产线危险废物暂存间改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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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湘潭湘钢瑞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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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书 |
关于湘潭湘钢瑞兴有限公司《机头灰综合利用生产线危险废物暂存间改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0日我局对湘潭湘钢瑞兴有限公司机头灰综合利用生产线危险废物暂存间改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0日年至2026年9月2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9719(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真:0731-****9701
通讯地址:****路****号
邮编: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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