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日我局对舍弗勒(湘潭)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CT探伤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日年至2026年9月10日(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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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舍弗勒(湘潭)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CT探伤机核技术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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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舍弗勒(湘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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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书 |
潭环评辐表〔2026〕8号关于舍弗勒(湘潭)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CT探伤机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x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9783(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管理科)
传真:0731-****9701 通讯地址:****路****号
邮编: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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