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作出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技术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技术科学研究院)X射线移动探伤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于2026年9月16日对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技术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技术科学研究院)X射线移动探伤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法规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66782675
通讯地址:郑州市国家郑州经济技术****楼****楼
附件
- 郑经环建〔2026〕22号-X射线移动探伤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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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3056/Kg_pvaABLRKCxEZfc-r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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