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4日,我局对济南能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市辐照灭菌技术服务综合应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济环辐表审[2026]X9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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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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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济南能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市辐照灭菌技术服务综合应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济环辐表审〔2026〕X9号-公示版.pdf |
2026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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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3039/6FWfOaEBni4p5U9Xo3k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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