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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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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绿芽眼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批复 |
温环瓯建〔2026〕87号 |
二○二六年九月四日 |
公告期为2026年9月4日-2025年9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7-温州绿芽眼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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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3009/egaOfqABLRKCxEZfR_S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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