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生态环境影响文件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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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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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赫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南通赫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26.9.17 |
通州湾行审批〔2026〕57号 |
2026.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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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俊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5000T、再生粉碎料35000T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东俊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5000T、再生粉碎料35000T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26.9.17 |
通州湾行审批〔2026〕58号 |
2026.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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