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2、5、6、7、8号线风水电委外维保项目
澄清答疑文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和各供应商的疑问,现对苏州轨道交通2、5、6、7、8号线风水电委外维保项目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并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一、采购文件答疑部分
1.若参与01标段投标,项目经理是否可以为联合体成员员工?
回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2.由于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各标段投标人员是否可以重复使用?
回复:是。
3.在01标段用户需求书管理人员配置要求及岗位职责具中分别列出了项目负责人和消防设施设备负责人,但招标公告已要求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请问01标段中该处两个岗位是否为同一人兼任,还是另需有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消防设施设备负责人?
回复:两个岗位,不得兼任。
4.技术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员、工班长等人员的相关工作经验,是否暂时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中标后确认即可?
回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5.请问投标阶段是否仅需在“9.1拟投入主要人员配置汇总表”中列明“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员”、“工班长”?除此之外的维保人员是否无需在汇总表中填写人员名单,仅在提交的承诺函中承诺满足用户需求书数量及持证要求即可?
回复:是。
6.请问 “9.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中,表格说明所指的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是否仅指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员、工班长是否不属于该范畴,无需单独填报9.2简历表?
回复:“9.1拟投入主要人员配置汇总表”中填报人员均应填写“9.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7.用户需求书中维保人员是否只需以“15.拟投入人员配备承诺函”为准,投标阶段无需明确具体人员?
回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8.请问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企业出具的任职文件是否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明文件?
回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9.由于职称证具有唯一性,员工工作单位变动后原职称证仍然有效且不会更新变更单位,请问在其他单位取得职称证后转入我单位的员工,其职称证是否也予以认可?
回复:是。
10.不允许联合体的标段,其响应文件中是否直接删除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两个章节,后续章节序号依次顺延?是否需要做其他说明?
回复:保留章节序号,注明不适用即可。
11.招标文件P420第8.2.6.1条“风水电专业常规作业人数要求”中列明的工程明细数量,与报价清单表1.1中对应工程量数据不一致,请予以澄清。
回复:按报价清单表执行。
12.P214页及P270页价格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2小节报价明细表,化学水处理药剂是什么型号,有没有品牌要求?
回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13.2026-WB-FSD-01、02、03、04标段用户需求书中,一线检修人员均有低压电工证和高处作业证同时取证的需求。根据2026年5月22日应急管理部、 ****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印发 ,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作业目录》 (应急〔2026〕45号)文件,附件关于《特种作业目录》有关事项的说明中“取得有效“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可以不再考取“高处作业”证书。”
该项目4个标段后续履约实施中,已取得有效“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不再要求“高处作业”证书?
回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14.2026-WB-FSD-01、02、03、04标段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1.2项目部建设费用分析表中,报价名称为项目部装修。
项目部建设涉及费用不止装修(含家电家具等),还有房屋租赁、水电、维修费等等,是否均列入该项进行报价?
回复:采购人提供办公地点1处,项目部建设费为办公地点简单装饰费用,无需房屋租赁、水电等费用。
15.2026-WB-FSD-02、03、04标段中均既包含维保部分也包含框架维修项目。
请明确该三个标段前附表3.4.9的最高限价(含税)中是否包含框架维修项目?投标报价格式部分单项工程汇总表中框架维修项目已给定金额是最高限价还是固定合价?
回复:最高限价(含税)中包含框架维修项目;投标报价格式部分单项工程汇总表中框架维修项目已给定金额是固定合价,不可修改。
16.2026-WB-FSD-02、03、04标段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化学水处理费用分析表中,开项仅有化学水处理(含药剂)这一项,无水系统的日常水处理费用开项。
水系统的日常水处理费用是否直接列入该项进行报价?
回复:日常水处理费用含在“化学水处理(含药剂)”报价中,无需单列。
17.2026-WB-FSD-02、03、04标段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车辆使用及交通费分析表中燃油费报价单位是人.年,小计公式为人.年*单价*月数。
该处单位表述是否有误?
回复:详见采购文件澄清部分。
18.2026-WB-FSD-01标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1.3办公工具、用品及劳保费分析表中,劳保用品的数量为256(128人*2年),但该项目用户需求书人数为118人。
该处数量需核实明确。
回复:详见采购文件澄清部分。
19.2026-WB- FSD-01标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化学水处理费用分析表、冷水机组中修分析表中的数量与用户需求书319页工作量清单数量不一致。
该处数量需核实明确。
回复:详见采购文件澄清部分。
20.2026-WB-FSD-01标用户需求书290页维保范围中“7号线莫阳站至木里站共33个车站、区间隧道、主所、天鹅荡车辆段、桑田岛停车场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消防类设施、设备维保及风水电专业设备房卫生清洁、清淤等工作。”
该处7号线维保范围出现桑田岛停车场,需核实并修正该处维保范围。
回复:维保范围中“桑田岛停车场”修正为莫阳停车场。
21.2026-WB-FSD-02标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1维保部分单位工程量汇总表中,值班保障数量为5,理解应该为2处*2.5年。招标文件204页描述设置3处值守点,用户需求书420页描述设置4组值守点。
该几处数量不一致,需明确实际数量。
回复:值守点2处,为大治桥站、星塘街。
22.2026-WB-FSD-03标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1维保部分单位工程量汇总表中,值班保障数量为5.5,理解应该为2处*2.75年。用户需求书514页描述设置3组值守点。
该两处数量不一致,需明确实际数量。
回复:值守点2处,为苏锦站、****中心站。
23.2026-WB-FSD-04标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1维保部分单位工程量汇总表中,值班保障数量为6,理解应该为2处*3年。用户需求书608页描述设置虎3组值守点。
该两处数量不一致,需明确实际数量。
回复:值守点2处,为虎丘湿地公园站、莲池桥站。
24.2026-WB-FSD-04用户需求书553页“自主维保范围为白洋湾公园站至虎北路站及松涛街站至车坊站共计5站3个区间及三角咀停车场和三角咀停车场至虎北路站入段线、三角咀停车场至虎丘湿地公园站出段线(以第一个信号机为界)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设施、设备;”“委外维保范围为新元站(不含白洋湾公园站和虎北路站)至车坊站(不含松涛街站、裕新路站和车坊站)23站、23个区间含出入段线、中间风井、镬底潭车辆段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的所有设施、设备......”
根据车站数量委外维保范围的新元站(不含白洋湾公园站和虎北路站)至车坊站(不含松涛街站、裕新路站和车坊站)实际应为22个车站。该处数量或者维保范围表述是否有误?西津桥站未包含在委外维保范围或者自主维保范围内?报价表格式部分2.1检修费用2.2故障处理费用的数量为72站(24站*3年),是否为正线22个车站+跨阳路主变+镬底潭车辆段?
回复:2026-WB-FSD-04委外维保范围为西津桥(不含白洋湾公园站和虎北路站)至车坊站(不含松涛街站、裕新路站和车坊站)23站、23个区间含出入段线、中间风井、镬底潭车辆段。报价表格式部分2.1检修费用2.2故障处理费用的数量为72站(24站*3年),24站为正线23个车站+镬底潭车辆段。主所、区间出入段线、风井等维保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单独作为车站数量计算。
二、采购文件澄清部分
1. 2026-WB-FSD-01标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1.3更正为: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一 |
办公工具 |
|||||
|
1 |
办公电脑 |
台 |
10 |
|||
|
2 |
打印机 |
台 |
2 |
|||
|
3 |
办公用品 |
站 |
4 |
|||
|
二 |
劳动保护费 |
|||||
|
1 |
劳保用品 |
人.年 |
236.00 |
|||
|
2 |
劳保服装 |
人.年 |
236.00 |
|||
|
三 |
合计 |
|||||
2.本项目四个标段,劳动防护用品按用户需求书中“采购人机电车间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进行配置,并承担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
3. 2026-WB- FSD-01标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1.6更正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A) |
单位 |
每年开展次数(B) |
单次作业除税单价(元)(C) |
除税合价(元)(D=A*B*C) |
备注 |
|
1 |
水系统化学清洗(7号线) |
24 |
站 |
1 |
2年、不含药剂、第三方检测 |
||
|
2 |
水系统化学清洗(2号线) |
28 |
站 |
1 |
2年、不含药剂、第三方检测 |
||
|
3 |
水系统日常水处理(7号线) |
24 |
站 |
122 |
2年、不含药剂、第三方检测 |
||
|
4 |
水系统日常水处理(2号线) |
28 |
站 |
122 |
2年、不含药剂、第三方检测 |
||
|
合计 |
|||||||
4.2026-WB-FSD-02、03、04标段投标报价格式部分表1.4车辆使用及交通费分析表中燃油费报价单位“人.年”均修正为“项”。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5号线 |
备注 |
|||
|
数量 |
单价 |
月数 |
小计 |
||||
|
1 |
工程车 |
辆 |
1 |
30.00 |
|||
|
2 |
燃油费 |
项 |
1 |
30.00 |
|||
|
3 |
合计 |
||||||
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2742/y5uvs6ABMqitpwL5Wz2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