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分流交换机(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新建部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分流交换机(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新建部分)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HQJSPC202609289994001001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分流交换机(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新建部分)。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1 |
分流交换机 |
详见本公告第3.3.3条关键技术指标 |
148台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网(https://****.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1.5 与申请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 3.3.2 申请人可以就本公告第3.3.3条关键技术指标中的分类设备(A类设备、B1类设备、B2类设备、C类设备)的部分或全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明确对应分类设备的产品型号。每个档次最多可使用一个型号的投标产品进行资格预审申请。
3.3.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A类设备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整机转发容量 |
100GE物理端口:不少于8个; 10GE物理端口(兼容25GE):不少于48个; 对于基本功能,整机转发要求单向不小于800G(256字节)。 对于高级功能,整机转发要求单向不小于400G(512字节)。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性能要求均指单向速率,双向速率要求均为以上单向速率的2倍。 |
|
2 |
★丢包率 |
丢包率指分流交换机的数据接入端口或数据输出端口在稳定持续负荷下,丢失报文数量所占总报文数量的比例。当设备开启基本功能时,对于256字节数据包流量超出端口带宽95%情况下,端口丢包率应小于10-6;当设备开启高级功能时,对于512字节长度的数据包流量超出端口带宽95%情况下,端口丢包率应小于10-6。 |
|
3 |
★接口转发时延 |
分流器的接口转发时延指数据包的最后一比特进入数据接入接口,到该数据包的第一比特出现在数据输出接口的时间间隔。分流交换机的平均接口转发时延要求应小于100μs。 |
|
4 |
★规则容量 |
基于外层IP信息规则,IPv4、IPv6灵活五元组精确匹配规则数量各不少于10万个,IPv4、IPv6掩码五元组匹配规则数量各不少于1万个; 基于MAC信息规则数量为2000个; 基于VLAN标签规则数量为2000个; 基于TCP FLAG和传输层负载长度规则数量为2000个; 基于信令协议类型规则数量为100个; 基于应用层协议类型规则数量为100个; 基于特定IMSI/SUPI规则数量为10万个; 基于特定URL规则数量为1000个; 基于完整HOST规则数量为1000个; 基于特定SNI规则数量为1000个; 基于内层IP信息规则,精确匹配规则数量不少于10万个,掩码匹配规则数量不少于1万个; 基于传输层载荷特征码规则,其中固定位置特征码规则数量、窗口范围浮动特征码规则数量、全包范围浮动特征码规则数量均为1000个。 |
|
5 |
★策略管理接口 |
支持《中国电信统一DPI系统技术要求 分流模块》附录A的策略管理接口要求,包括以下等功能: l 安全认证方式; l 端口组管理接口:包括新增、查询、编辑、删除等; l 端口管理接口:包括查询端口状态、查询端口计数器、清空端口计数器等; l 规则管理接口:包括新增规则、删除规则、规则ID查询、规则范围查询等; 全局设置接口:包括修改、查看等。 |
|
6 |
★设备管理 |
满足《中国电信统一DPI系统技术规范 ***网管接口》中的配置管理、性能管理、日志管理、操作维护等要求。 |
(2)B类设备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整机转发容量 |
B1类设备整机端口数量要求: a)100GE物理端口:不少于8个; b)10GE物理端口(兼容25GE):不少于48个; 整机转发要求单向不小于800G(256字节)。 B2类设备整机端口数量要求: c)100GE物理端口:不少于32个; 对于基本功能,整机转发要求单向不小于3T(256字节)。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性能要求均指单向速率,双向速率要求均为以上单向速率的2倍。 |
|
2 |
★丢包率 |
丢包率指分流交换机的数据接入端口或数据输出端口在稳定持续负荷下,丢失报文数量所占总报文数量的比例。当设备开启基本功能时,对于256字节数据包流量超出端口带宽95%情况下,端口丢包率应小于10-6;当设备开启高级功能时,对于512字节长度的数据包流量超出端口带宽95%情况下,端口丢包率应小于10-6。 |
|
3 |
★接口转发时延 |
分流器的接口转发时延指数据包的最后一比特进入数据接入接口,到该数据包的第一比特出现在数据输出接口的时间间隔。分流交换机的平均接口转发时延要求应小于100μs。 |
|
4 |
★规则容量 |
基于外层IP信息规则,IPv4、IPv6灵活五元组精确匹配规则数量不少于1万个,IPv4、IPv6掩码五元组匹配规则数量各不少于1000个; 基于MAC信息规则数量为1000个; 基于VLAN标签规则数量为1000个; |
|
5 |
★策略管理接口 |
支持《中国电信统一DPI系统技术要求 分流模块》附录A的策略管理接口要求,包括以下等功能: l 安全认证方式; l 端口组管理接口:包括新增、查询、编辑、删除等; l 端口管理接口:包括查询端口状态、查询端口计数器、清空端口计数器等; l 规则管理接口:包括新增规则、删除规则、规则ID查询、规则范围查询等; l 全局设置接口:包括修改、查看等。 |
|
6 |
★设备管理 |
满足《中国电信统一DPI系统技术规范 ***网管接口》中的配置管理、性能管理、日志管理、操作维护等要求。 |
(3)C类设备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业务槽位数 |
不少于8个 |
|
2 |
★整机转发容量 |
100GE物理端口:不少于192个; 10GE物理端口:10GE物理端口(兼容25GE):不少于200个; 业务板卡端口数量要求: 业务板卡类型:类型1; 400GE物理端口数量(可选):NA; 100GE物理端口数量:>=24; 25GE/10GE物理端口数量:>=32; 背板带宽:>=1600Gbps; 处理能力(基本功能):>=1600Gbps; 处理能力(高级功能):>=800Gbps; 全部端口需满足全线速接入能力,如对于10GE物理端口,接入能力为10G bps; 对于基本功能,整机最大处理能力不小于12.8Tbps,整机最大处理能力/设备高度不小于0.8Tbps/U; |
|
3 |
★丢包率 |
丢包率指分流交换机的数据接入端口或数据输出端口在稳定持续负荷下,丢失报文数量所占总报文数量的比例。当设备开启基本功能时,对于256字节数据包流量超出端口带宽95%情况下,端口丢包率应小于10-6;当设备开启高级功能时,对于512字节长度的数据包流量超出端口带宽95%情况下,端口丢包率应小于10-6。 |
|
4 |
★接口转发时延 |
分流器的接口转发时延指数据包的最后一比特进入数据接入接口,到该数据包的第一比特出现在数据输出接口的时间间隔。分流交换机的平均接口转发时延要求应小于100μs。 |
|
5 |
★规则容量 |
基于外层IP信息规则,IPv4、IPv6灵活五元组精确匹配规则数量不少于1000万个,IPv4、IPv6掩码五元组匹配规则数量各不少于1万个; 基于MAC信息规则数量为2000个; 基于VLAN标签规则数量为2000个; |
|
6 |
★策略管理接口 |
支持《中国电信统一DPI系统技术要求 分流模块》附录A的策略管理接口要求,包括以下等功能: l 安全认证方式; l 端口组管理接口:包括新增、查询、编辑、删除等; l 端口管理接口:包括查询端口状态、查询端口计数器、清空端口计数器等; l 规则管理接口:包括新增规则、删除规则、规则ID查询、规则范围查询等; l 全局设置接口:包括修改、查看等。 |
|
7 |
★设备管理 |
满足《中国电信统一DPI系统技术规范 ***网管接口》中的配置管理、性能管理、日志管理、操作维护等要求。 |
3.3.4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同类产品(汇聚分流设备)应用案例累计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30万(含)元人民币。
3.4评价检测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3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价检测将进行同质化检查,投标产品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器件、软件等。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20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网(https://****.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网(https://****.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网(https://****.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884
服务邮箱:zb****@****.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网(https://****.com.cn)、***平台(http://www.****.com)、通***平台(https://****.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街****号 |
地 址: |
****城****楼****大厦西座10层 |
|
邮 编: |
100033 |
邮 编: |
100044 |
|
联 系 人: |
沈筱倩 |
联 系 人: |
刘哲、王晨宇、冯耿星、陈宇昕、王少蕊、苏京、刘鹏、丁娟 |
|
电 话: |
010-****0393 |
电 话: |
刘哲(139****8724) |
|
电子邮件: |
sh****@****.cn |
电子邮件: |
li****@****.cn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9.2异议接收方式
***网(https://****.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2674/0qktOqEBMqitpwL56IRY.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