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无人机智慧化运用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中心无人机智慧化运用服务项目的****城****中心信息技术部办公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9:0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心无人机智慧化运用服务
采购人:****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项目概况:****城市固定视频监控视角盲区、复杂地形及障碍物遮挡造成的监控空白,构建重点区域常态巡查与全市域专项飞行相结合的低空影像监测体系,通过无人机灵活巡查、AI智能识别、****中心***平台数据对接,****城市管理问题自动发现、自动推送、闭环核查,****城市运行精细化、智慧化管控水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经第三方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或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响应资格。
(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时间: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获取地点:****中心****中心信息技术部(****路****号省团校对面)。
获取文件时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s****@****.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中心信息技术部
竞磋地点:****中心****中心会议室
竞磋时间:2026年09月21日下午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4945
青海弘道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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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2623/a5WwiqABMqitpwL5maY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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