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86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1月10前完成现场审计,同时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正式审计报告。
费用支付:合同费用分两次支付,签订服务合同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审计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
二、项目需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十三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落实区总经审会2026年审计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更好发挥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职能作用,自治区总工会经审会拟于近期对2024-2025年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拟购买1家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时间2026年10至11月,出具审计报告1份。
三、具体内容与要求
(一)具体内容
被审计单位包括:自治区总工会本级、5个地市总工会、14个县区总工会、宁东基地工会、7个产业工会、50个基层工会和宁夏工匠学院。
(1)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自治区总工会“五小”创新竞赛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3)自治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全区劳动竞赛和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5)自治区总工会产业工人求学圆梦行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6)工匠学院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通过审计以上6个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了解2024-2025年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资金总额2000.51万元。
(二)审计要求
(1)供应商应当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审计合同约定的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审计人员资质和数量等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2)供应商应全过程接受区总经审会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要求,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形成并编制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确保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客观公正。审计取证单(含佐证资料)、审计工作底稿应提供电子扫描件和复印件。
(3)对评价项目的商业秘密等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期间不得进行二次转包分包。
(4)审计项目结束后,按照《工会审计项目资料归档操作规程》(宁工审会通〔2024〕10号)于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审计项目资料归档。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清晰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独立开展审计的人员、设备的承诺函;(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7.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同一公司主体,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五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网https://www.****.org.cn、***平台(www.****.cn)
六、响应文件提交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下午6:00点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用A4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自治区总工会财务资产监督管理部(1916室)。
七、综合评比
自治区总工会将组成评审小组,对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2024-2025年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网、***平台进行公示。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地址:宁****街****号
联系方式:魏娟宁
联系电话:0951-***0087
附件:2024-2025年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评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6年10月10日
2024-2025年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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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2373/UBm_I6EBLRKCxEZf--U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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