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同江大队执法执勤船艇装备管理仓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401G2609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同江大队执法执勤船艇装备管理仓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关于下达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同江大队执法执勤船艇装备管理仓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黑总检[2026]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同江大队执法执勤船艇装备管理仓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同江市
2.3工程规模:黑龙江边检总站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同江大队执法执勤船艇装备管理仓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筑面积1659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2月9日,总工期 92日历天。(此工期只作为招投标阶段的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方指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3710132.70 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承诺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近2026年7月-2026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个月)或新入职人员(入职时间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个月),提供自入职之日起所有已缴纳月份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证明材料(如入职登记表或录用通知书;若为尚未产生社保缴纳记录的新入职人员(入职不足 1 个月),提供劳动合同,情况说明(说明入职时间,尚未产生社保记录的原因,并承诺其真实性)。
注:(适用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执行。
3.5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注:以上人员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 ”。以投标截止***平台
(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 ”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8.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网
(https://****.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8.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网
(http://****.gov.cn) ”点击首页“***平台”的“会员端”,使用 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10月8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网 ”首页“服务指南 ”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网-***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中心****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网(http://ggzy ****.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8.3.1.如遇到“用工难 ”问题,****中心服务专线0454-***6686 ***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8.3.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 0454-***6650 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8.3.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
(https://****.gov.cn 9a4a-ee8cfccc8976.html)。
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 ”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
(https://****.gov.cn 8e60-e4bd37e46466.html)
8.3.4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向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进行举报。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4-***83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巳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街****号
联 系 人:关女士
电 话:0451-****2888
代理项目负责人:关女士
电 话:0451-****288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路**** 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454-***4607
日期:2026年10月8日*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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