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634259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功能目标:为国货航提供为期三年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及认证审核相关支持,协助公司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保障证书在整个服务周期内持续有效。需执行的标准规范:国家标准: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注:国际标准ISO 9001:2026已发布,但国内对应的GB/T 19001国标修订发布时间尚未确定,若服务期间内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则按新版执行)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拟采购一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能力,并具备相应认证资质的专业机构,协助国货航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体系有效运行,于2027年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初次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2.在初次认证基础上,协助国货航于2028年、2029年持续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维护与完善工作,完成年度监督审核,并取得连续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
3. 在服务期限内,如遇国家标准换版(如 GB/T 19001 换版),应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标准换版的转换要求,对国货航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转版审核(可结合监督审核)。协助国货航按新版标准要求更新体系并有效运行,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或更新认证注册信息。
4.审核范围:航空货物运输及相关管理活动,含公司总部、货站事业部及北京货站、安检总站及北京安检站。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前期调研与差距分析:供应商须依据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ISO 9001:2026 标准,结合国货航现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现状开展调研,梳理体系标准落地适配情况,开展符合性评估与差距分析,编制内容完整、具备可操作性的差距分析报告,明确体系搭建及标准落地实施路径。
2.体系运行指导:供应商须对国货航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策划与编制工作给予修订指导,确保体系文件在国货航的落地实施,保障体系满足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及ISO 9001:2026 标准要求,确保文件内容贴合业务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3.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服务:供应商应指导并协助国货航规范开展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内审范围须全面覆盖认证范围内所有业务板块与运行场所,确保审核全面、合规、无遗漏,支撑体系常态化有效运行。
4.认证及监督审核服务:供应商应配合并协助国货航于 2027 年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初次认证取证工作,并在合同期内持续提供体系运行维护、整改辅导、监督审核支持等配套服务,保障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规及认证证书在合同期内持续有效。
5.培训服务要求:合同期内,每年对审核范围内单位提供内审员现场培训。
6.供应商资质与团队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及附页(附页中应明确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同时持有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及附件(附件中应明确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业务范围);并且需确保在服务期限内保持其认证资质有效。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项目团队成员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资质。
(3)项目团队成员优先选派具有航空公司同类项目实施经验的人员。
7.付款需求:付款周期采用年度结算方式,供应商须在年度审核结束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国货航确认无误后支付当年费用。
8.其他需求:合同期内,协助国货航应对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质量管理相关检查。
验收标准:协助国货航2027年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并取得初次认证证书,2028年和2029年连续取得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
预计合同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 (六)不存在中航集团受限行为(不良行为、禁止交易、绩效淘汰),且未在处理期和处罚范围内。 |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八)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及附页(附页中应明确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同时持有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及附件(附件中应明确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业务范围);并且需确保在服务期限内保持其认证资质有效。 | |
| (九)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项目团队成员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资质。 | |
|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 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及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 | |
| 8.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如上述财务报告和报表均无法提供,需出具无法提供的文字说明; | |
| 9.1.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2.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 |
| 10.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及附页(附页中应明确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及附件(附件中应明确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业务范围)。 | |
| 11.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资质,项目负责人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项目团队成员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 | |
| 12.2024年至今为航空公司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的业绩1个(如有,请提供合同首页、产品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 |
(二)供应商对所递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承担完全责任。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伪造或变造等情形,将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报名材料第六项请按照模板填写,请注意响应主体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四)***网站的相关材料,请勿遗漏。
(五)报名材料须保存为PDF格式,每一页须完整、清晰,且逐页加盖公章(含骑缝章),否则材料不予通过,请上传材料后复核文件格式、清晰度及盖章情况。
(六)报名材料分为必传和非必传,非必传项目可不上传材料。
(七)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在采购活动中,若供应商存在相互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竞争、与采购人用户单位、采购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串通、提供虚假材料、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本采购项目等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经认定为不良行为的,将影响本次采购项目以及国货航其他采购项目的参与资格及中选/中标/成交资格。若供应商发生违反所签订的《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中承诺的行为,采购人将与供应商解除合同并将其列为不与合作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及赔偿,触犯法律的应承担相应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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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1855/fFPBJqEBni4p5U9X7Ql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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