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阻车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6-JWSDJN-W4004
二、项目概况:
(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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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付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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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破玻阻车装置 |
1.质量标准:产品温度适应性应符合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实验A:低温》、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实验B:高温》检测标准,产品稳定性和抗震动性能应符合GA 884-2018《公安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中6.10、6.13条款中检测标准 2.产品组成:破玻阻车装置由阻车球、携行包及包装箱组成,阻车球由高强度工程材料制备,阻车球内部是发烟型电击发催泪装置,外部设置不少于29个高强度金属破窗钉 3.产品尺寸:阻车装置呈球体结构,外径86.5mm±5mm,整套外包装尺寸:≤400mm*500mm*350mm 4.产品重量:单个阻车装置质量≤300g,整套质量≤3kg 5.表示符号:开关按钮应有明显、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误激发,内容为“按住按钮、再拉保险” 6.可靠性:阻车装置应配备保险装置,防止拉环被误触或跌落时意外触发 7.延期时间和发烟时间:拉开保险环且松开按键后,阻车装置应在2秒内产生烟雾,持续时间不少于10秒 8.电池:阻车装置内部电池标称电压3.7V,电池容量300mAH 9.破窗能力:阻车装置能击碎6mm钢化玻璃 10.破窗冲击头:阻车装置外壳表面含有不少于29个均匀分布的冲击尖头,材质应采用硬质合金(YG8)制成,其硬度不低于78HRC 11.出烟路径及成功率:阻车装置应在上下壳均匀分布不少于8个出烟孔,激发成功率不低于95% 12.携行包性能:断裂强力径向>650N,断裂强力纬向>550N。撕破强力径向>80,撕裂强力纬向>65N,耐洗色牢度变色≥4级,变色≥4级;耐摩擦色牢度干磨≥4级,湿磨≥4级 13.抗跌落:带包装箱分别六个面从3m处自由落于水泥地面,应无燃烧、爆炸现象 14.套装组合:催泪破窗球4个、训练球1个、收纳包1个(以实物为主) |
套 |
3 |
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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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网 |
1.功能需求:***网主***网。***网抛向路面,当被拦截车辆经过时,不倒钉刺入轮胎内对轮胎实施放气,并在车辆运动过程中,使网子缠绕在轮胎上,致车辆迫停。在阻停过程中,车辆沿直线滑行,不会出现车辆侧翻、侧滑等现象 2.要求:产品需重量轻,移动方便,易于布置, 阻截车辆效率高,且不会对驾驶人员造成致命损伤 3.技术参数:***网长6米。宽3米,网眼直径140毫米,网绳直径6毫米;破胎钉直径8,头部棱锥14毫米,高度45毫米;封锁面积不少于8㎡;重量:小于4千克;布设时间小于2分钟;收找时间8分钟以内;制动距离:时速40码的小汽车不得大于20米 |
个 |
10 |
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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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多功能智捕器 |
1.材料:7075航空铝材 2.携行长度≤1350mm 3.工作长度(可无极调节固定)1350-2100mm 4.携行状态与工作状态转换时间<5s 5.抓捕器内置辣椒喷雾喷射距离≥6米,持续喷射时间≥4s 6.配有隐藏式破窗器 7.抓捕头可根据抓捕部位直径大小自动扩大或缩小至相应开口尺寸,无需人为干预 8.抓捕头有自动恢复初始状态的能力 9.带有固定附件导轨。可根据不同任务特点和使用场景灵活装配和更换辅助附件10.通过触碰方式叉套被约束对象,当动态锁固齿触碰约束部位时,应能迅速叉套并闭合;动态锁固齿的锁合方向分正向和侧向两种;动态锁固齿为对称结构,齿尖相对叉头开口方向逆向设置,叉头开口方向后端设置若干锯齿。动态锁固齿闭合后,动态锁固齿自内向外应不能自由开启 要求: 1.纵向抗拉能力:工作状态下,沿叉杆轴向承受≥100ON的静拉力作用时,叉杆连接部件、叉杆与叉头的连接部件及叉头部件等不应出现裂纹、断裂或拉脱,动态锁固齿横向开口尺寸应≤30mm 2.横向抗拉能力:叉头在垂直于叉杆方向承受≥60ON的静拉力作用时,叉头部件、叉头与叉杆连接部件等不应出现裂纹、断裂或拉脱,动态固齿横向开口尺寸应≤35mm 3.叉杆抗弯能力:叉杆的中点承受≥60ON的横向力作用时,叉杆不应出现裂纹、断裂或拉脱现象。 4.杆体在伸缩过程中,可通过锁紧锁固扳手在任意位置无极锁止固定,锁紧后,沿叉杆轴向承受10ON的静拉力作用时,抓捕器总长度变化量应≤5mm |
个 |
10 |
20天 |
(二)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为便于交货,由中标人利用自身物流能力,将物资运送至济南市历下区1处地点。
2.交货方式:物流或运输交货,运输或物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运输或物流过程中造成的物资质量受损由供应商承担损失,需要安装的必须现场安装完毕并经过使用单位验收合格。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维修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6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12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5.质量标准:验收符合技术要求和规格要求。
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6.本项目预算金额76000元整。本项目不预付货款,采购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合同乙方提供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保密要求
无论供应商是否入围,所有供应商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招标人的信息严格保密。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一是不得泄露招标人名称、番号、各单位地点地址、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职务级别等涉军信息;二是不得将有关招标人任何信息及任何制品、作品、设计品、方案等在内的电子版、纸质版信息通过任何方式(***网)泄露;三是保密时限不仅限于入围和合同期内,合同履行完毕,需要对专业电脑、打印等设备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永久不泄露我方任何信息;四是签订保密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四)违约处理
1.乙方未经甲方、需求方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货物金额的5‰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10%。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货,或交货时间影响需求方任务实施,甲方及需求方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甲方、需求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给予足额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项目经理及施工团队成员,严禁整体分包转包。
四、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29日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cn)上发布。
六、有关说明
1.投标人可提出本项目技术参数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投标人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包括投标人意见反馈表写明投标并加盖单位公章。
2.意见反馈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以电子邮箱形式反馈的,将电子文档打印逐页盖章后,形成PDF扫描件,连同电子文档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18****@****.com。
3.意见反馈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4.对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但要求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进一步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6.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綦老师
联系电话:188****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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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1845/VAhQiaABLRKCxEZfCdi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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