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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对某单位室外公共区域照明设施升级改造(二次)采购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室外公共区域照明设施升级改造(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6-JCKRCX-G4008
三、公示期限: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2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福州永科冠实业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88332.00 (元) ;
第二名:福建恒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99599.00 (元) ;
第三名:福建国佳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114917.00 (元)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我部对某单位室外公共区域照明设施升级改造(二次)进行了询价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室外公共区域照明设施升级改造(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6-JCKRCX-G4008 三、公示期限: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2日 四、评审结果: 参与本次询价工作的投标人共有4家,经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其中有效投标3家、无效投标1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福州永科冠实业有限公司,报价88332元; 第二名:福建恒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99599元; 第三名:福建国佳建设有限公司,报价114917元;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福州永科冠实业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88332.00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6.提出质疑的日期;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某部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0
地 址:福建省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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