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部2025-JWHJZJ-W4001号采购项目公告第六条“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内容进行更正,原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11月26日09:30,其余保持不变。
本次更正旨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1845/GkjRo5oB8JITibH4H6b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