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海外项目2026-2028年度集装箱运输服务、散货运输服务和出口贸易代理服务集中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我司2026-2028年度集装箱运输服务、散货运输服务和出口贸易代理服务集中采购资金已落实,集装箱运输服务、散货运输服务和出口贸易代理服务集中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出口贸易代理服务三个包件,供应商分别对三个包件报价,每个包件选择1~10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本项目为统招分签,采购完成后,招标人与入围单位签订框架协议,招标人所属各需求单位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分别选择与其中一家入围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或出口贸易代理服务合同。
(1)散货运输服务(包件一)、工作内容
投标人负责起运港装船、报关(不限报关口岸,按实际发生结算)、货物绑扎加固(含人工及垫料,由船东出具配载加固方案图),目的港码头卸船。投标人应对招标内容中所有货物的服务进行报价,包括国内指定港口/仓库车面接货和卸货、短倒及短倒监装、(国内陆运、港口THC等费用)、出口报关、仓储堆存、理货、绑扎、装卸船、海运、目的港卸货、提货资料配合、装卸船监理、安保、第三方检验或特殊单证的协调与办理(如需)、代理货物运输保险及其相关的配套服务等为完成本招标服务范围内列明的或虽未列明,但根据一般操作惯例或项目特点理应提供的服务,以上费用均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2)集装箱运输服务(包件二)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在国内的车板接货、理货、装箱、箱内加固、出口报关、货物装船、远洋运输、编制单证资料(含报关单证/清关单证)、卸船、提货配合和代理货运险投保等事宜及投标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及利润所得等所有费用,以上费用均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3)出口贸易代理服务(包件三)工作内容:
服务内容:中国国内材料出口代理,负责办理出口报关、退税等一切手续;协助客户考查供应商财务资质及信用度,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协助我司落实各项货物的监管条件和品牌备案情况,提供出口申报退税方案;负责提供报检报关资料,与供应商沟通开具并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期递交退税资料,全力协助我司处理退税发函及供应商回函事宜;全程跟进并协助相关代理采购合同诉讼事件;按我司要求安排收付款,并整理各项对账表单,定期对账;协助办理目的国货物进口清关所需文件等。
2.2 服务要求
服务承诺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专业高效。能够提供全天候服务,能迅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合适的报关及退税方案;有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全面把控报关退税进程,确保报关退税安全有序地进行;定期对账让我司财务及时了解退税环节状态,及时同步工程物资出口最新要求及供方开票要求。
② 采购内容散货船和集装箱的目的港为暂定,以后如有新增目的港参考近似条件和就近原则来商议。详见《报价清单》。
③ 保险费:请在报价单上标明货物一切险保险公司、投保收费费率、保险免赔额等。
④ 发运时间:装载时间2026年10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⑤ 本次包件一、包件二港杂费采用固定包干综合单价报价,货币单位为美元折合人民币报价(汇率统一按1:6.8),用于年度代理框架协议签订,实际每批货物出运前,另行实时报价,实际报价允许偏差,但不得高于市场价;海运费为暂估价,后续执行海运费为浮动价、每批具体业务由入围单位就海运费部分再次比价、确定最终入围单位和海运费;港杂费实施固定包干价格结算(特殊货物、箱型及超出报价表港口范围等除外),协议有效期内不做调整。包件一、二填报总价为暂估价项金额(清单已提供)与港口包干港杂费金额平均值的和。
⑥ 因本次采购为2026-2028年度海运代理采购,本次报价方所报船期信息不要求准确,入围后实际采购要求单批报价船期必须准确(包括但不限于船东配载限制、临时抛货、换船等因素)导致货物不能按照投标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发运时间起运而产生的招标方工期损失、码头堆存费、货物损失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且招标方可无条件单方面废标。实际采购询价、务必提供具体运输船舶或船公司的名称及规范、技术指标等、提供设备配载图绑扎加固方案,并说明当前的船舶动态,并按要求说明具体的船舶航行计划,包括抵达装货港时间、离开装货港时间、海上航行时间、抵达卸货港时间等。仍须说明滞期、速遣的界定和费用标准。
上述服务内容分3个包件采购按海运数量按清单数量报价,实际结算时实际出运时的实际物资规格和数量为准。 《报价表》所有行均必须填写,如为空,招标人按其他投标人报价的最高价计入,计算投标人总报价。本次评标总价按暂估价及单价(人民币)或价格(人民币)进行评标。
凡因报价单位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做废标处理。
2.3 付款条件
运费用支付币种为美元或人民币,如人民币支付按发船当天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汇率结算。投标方应开具招标方认可的有效形式发票或增值税电子发票。
投标方的报价表所列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另如有其它费用发生经双方确认后,由投标方先行垫付,如因未付相关费用导致产生滞船费等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运费结算时间:收到双方正式签订的运输协议(***平台公司与承运单位签订)、有效的美元形式发票或增值税电子发票、海运提单正本后3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结算,到港后90天内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企业要求:投标人必须有丰富的跨国工程物资物流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出口贸易代理相关内容。
3.3 运输能力要求:具有成套大型设备物资出口报关、编制出口单证和国际运输的经验,与四航局合作的同类运输服务业绩的单位优先。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5 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从事国际运输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质、运输车辆及堆场、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持有合格的有船资质文件或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运价备案回执。具有商务部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3.6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7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登录—“***网”(https://****.cn)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平台公告为准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售标费用300元/套,***网上转账方式支付的,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7017591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财务联系人:李烨020-****6973)
4.3.1 ***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平台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http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网”(https://****.cn)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https://****.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路****号
联系人:夏玉娇 电话:0759-***3001 邮件:__****@****.cn
8.纪委监督邮箱
纪委监督邮箱: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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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1836/AguXo6ABLRKCxEZffsJ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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