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采购人)因实际需要,需对《基于力致荧光技术的管廊及钢结构损伤原位监检测系统研发及应用》中基于力致荧光技术的辅助检测系统研发服务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基于力致荧光技术的管廊及钢结构损伤原位监检测系统研发及应用》中基于力致荧光技术的辅助检测系统研发服务。
二、采购控制价
3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成交后分包或转包。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服务标的为《基于力致荧光技术的管廊及钢结构损伤原位监检测系统研发及应用》横向项目中基于力致荧光技术的辅助检测系统研发。本项目聚焦管道管廊及锅炉钢结构损伤监检测领域,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基于力致荧光的辅助检测系统研发工作,包含专用力致荧光涂层与涂敷工艺研制、无人机巡检系统适配与优化、损伤识别算法与主动预警系统研发。项目限价为36万元,包含试制加工费、软件开发、测试验证费、调试费、升级费、人工费、税费、交通搬运费等所有费用。
1.系统须具备以下功能:
(1)开展专用力致荧光涂层与涂敷工艺研制工作。在测试系统中,研发的力致荧光涂层与涂敷工艺满足服役环境下大范围成膜及构件局部变形识别要求。
(2)开发具备识别能力的无人机巡检系统。所试制的力致荧光检测系统具备管廊及钢结构的局部变形和开裂引起的力致荧光响应的识别能力。
(3)损伤识别算法与主动预警系统。具备根据荧光特征值实现管廊、锅炉钢结构的损伤识别和预警能力,具备良好的人机交互。
2.测试和试验
进行不同管径管廊和不同高度锅炉钢结构的成膜和靶点的无人机测试,确保检测系统的功能、性能和安全性达到要求。
3.维护与优化
为确保力致荧光辅助检测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交付验收后供应商需辅助采购人完成力致荧光检测系统的维护与优化等工作。
(二)、技术要求
1.力致荧光检测系统要求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管道管廊户外服役、环境复杂,以及锅炉钢结构高空、振动频繁的特点,结合采购人的监测方案,研发适配两类设施的专用力致荧光传感涂层及其成膜和维护工艺,以将两类设施的变形和开裂转化为荧光信号,同时确保涂层与金属表面结合牢固、耐久性强、荧光响应灵敏。
(2)建立基于力致荧光特征值的局部变形和开裂的识别算法。
(3)基于图像识别算法,实现局部变形>5%、1mm及以上疲劳裂纹的精准识别。
2.无人机搭载紫外光源和高清CMOS相机巡检系统适配研发
(1)筛选适配工业场景的无人机,机型最小载荷需满足搭载整套紫外光源与高清相机设备,设备性能需满足:最大续航里程≥20公里(单程)、图传距离≥25公里、最大抗风≥10m/s,同时具备高空稳定悬停性能,适配管廊长距离巡检和锅炉高空巡检作业场景。整机搭载365nm紫外光源、1/1.5英寸CMOS,4800万像素长焦相机及数据传输模块,通过优化相机参数(曝光时间(1秒-1/2000秒)、滤光波长(356nm-550nm)),实现基于无人机系统的管廊和锅炉钢结构变形和开裂引起荧光信号的高清采集。
(2)开发专属巡检航线规划软件,针对19.6公里管廊设计连续巡检航线,针对75米锅炉钢结构设计分层、立体巡检航线,实现无人化自动巡检、图像实时传输、巡检数据留存。
3.损伤识别分析算法与预警系统研发
(1)基于管道管廊与锅炉钢结构两类设施的损伤特点(管廊以沉降变形、角焊缝接口裂纹为主,锅炉钢结构以焊缝裂纹、节点变形为主),优化损伤和裂纹识别分析算法,能够自动识别荧光图像中的变形区域、裂纹位置、尺寸,区分正常荧光信号与损伤荧光信号。
(2)构建预警系统,设定分级预警阈值(一般预警、重点预警、紧急预警),当检测到损伤达到对应阈值时,通过系统弹窗方式向指定联系人发送预警信息,同步标注损伤位置、类型及严重程度,为隐患处置提供数据支撑。
4.控制系统要求
将力致荧光涂层、无人机巡检设备、识别算法、预警模块集成一体,形成完整的无人巡检监检测系统,并具备良好的人机交互,实现损伤检测结果的展示。
5.技术验证
供应商须提供1份符合本项目全部技术指标要求的完整技术开发报告,同步完成以上1至4点所要求的全套基于力致荧光技术的管廊及钢结构损伤原位辅助检测系统的研发、试制并整体交付;整套系统须完成实验室性能测试,所有测试指标均满足本文件技术要求方可验收。
交付的辅助检测系统涵盖力致荧光传感涂层及配套成膜维护工艺、无人机巡检设备、智能识别算法与预警系统。系统需能够精准识别钢结构局部变形>5%,1mm及以上疲劳裂纹,并具备相应预警能力。供应商供货的涂层总量需结合采购人实际监检测需求,可保障20km管廊及1台发电锅炉钢结构的监检测使用需求。
(三)工期及其他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交货并通过最终验收。(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2.维保期:成交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保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维保起始时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
1.项目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侵害采购人或者第三方权益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采购人被追究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索全部损失。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科技论文的发表,配合申请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方案(含原理及结构图)、测试方案、测试分析文档、软件及源代码文件等。
七、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外泄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外泄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3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无法按时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后发现成交供应商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的,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程序或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采购人额外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者进行改进、整改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违约金超过合同金额30%,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3.如果成交供应商最终无法交货或交货样机不符合采购人需求,无法进行现场测试或无法通过最终验收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约定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已经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采购人,且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另外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金、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的必要支出),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
4.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免费维护服务过程中,应确保做到及时响应,及时处理。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或未在承诺的合理时间内完成问题处理,每出现一次此类情况,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若因成交供应商响应或处理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因故障导致的业务中断损失、数据恢复成本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除需支付已产生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九、验收要求
1.系统通过实验室测试无误且各项参数、功能符合采购人需求不需要进一步改进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组将核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测试方案、测试数据、技术成果资料,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2.项目通过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同金额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3.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承诺项目申报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的承诺函(格式不限、内容自拟,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以便享受小微企业价格减免。若虚假响应的,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4)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 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路****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591-****0575;
4.监督电话:0591-****8884。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授权书.docx
附件3.报价单.docx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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