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公安局2026年度轨道交通1、2号线人员卡口视频监控电力保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兰州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公安局
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公安局2026年度轨道交通1、2号线人员卡口视频监控电力保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轨道交通1、2号线人员卡口视频监控设备电力保障服务,为轨道交通1号线内20处机房及339路摄像头、2号线内8处机房及120路摄像头提供电力保障服务,保障视频监控设备正常供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66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兰州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公安局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人员卡口视频监控电力保障项目属于延续性运维服务项目。自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人员卡口视频监控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该项目对应的电力保障项目历次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为确保视频监控系统供电连续、运行稳定,保障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控工作不间断,现拟继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兰州分公司”)分别于2019年、2023年与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城市轨道交通1***网络设施租赁合作协议》《****城市轨道交通2***网络设施租赁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网络系统(站厅分布系统、隧道泄露电缆、机房内主设备及配套系统)的投资建设、日常运维由铁塔兰州分公司全权负责,用电由铁塔兰州分公司向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统一结算。铁塔兰州分公司是该套地下通信基础设施的唯一运维与服务主体。
2025年,我单位已与铁塔兰州分公司签订《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人员卡口视频监控设备电力保障服务合同》,约定1号线年电费标准为19.6万元/年,2号线年电费标准为6.06万元/年,年用电服务费合计25.66万元/年(含税)。
若更换供应商,需重新开展供电接口改造、链路调试、系统对接等工作,不仅会产生额外的改造成本,更可能造成视频监控设备长时间供电中断,直接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控工作的连续性。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服务,可保障供电标准统一、服务衔接顺畅,最大限度维持监控系统稳定运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适用情形。
综上,本项目具备单一来源采购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负责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人员卡口视频监控的电力保障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地址:甘肃****路****号兰石豪布****楼
三、公示期限
2026-09-14至2026-09-18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强
联系地址:****路****号
联系电话:0931-***7987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曹学峰
联系地址:甘****路****号融创立方产业加速器8号工位
联系电话:187****1706
2026年09月11日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兰州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公安局2026年度轨道交通1、2号线人员卡口视频监控电力保障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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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1386/PkK4j6ABni4p5U9XY5h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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